建筑能效測評是指通過計算、核查與必要的檢測,評估建筑物能源消耗量、建筑熱工性能與用能系統性能的活動。
建筑能效測評:通過計算、核查與必要的檢測,評估建筑物能源消耗量、建筑熱工性能與用能系統性能的活動。
建筑能效標識:按照建筑能效測評的結果,向社會或產權所有人作出建筑能效水平的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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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件
《關于試行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標識制度的通知》(建科[2008]80號文件)
《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標識管理暫行辦法》(建科[2008]80號文件附件1)
《關于開展上海市民用建筑節能竣工檢測評估工作的通知(試行)》滬建安質監[2009]第029號文件
《上海市建筑節能條例》
《建筑能效標識技術標準》(DG/TJ 08-2078-2014)
《建筑能效標識技術標準》(JGJ/T 288-2012)
《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50189-2015)
《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GJ 08-107-2015)
《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GJ 08-205-2015)
《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范》(GB 50176-93)
《建筑圍護結構節能現場檢測技術規程》(DG/TJ 08-2038-2008)
《建筑外門窗氣密、水密、抗風壓性能分級及檢測方法》(GB/T 7106-2008)? ? ? ??
《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13)
《照明測量方法》(GB/T570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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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測評的意義:
一、申請政府補貼
根據 《上海市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示范項目專項扶持辦法》的通知(滬建建材聯〔2016〕432號)和《上海市建筑節能示范項目申報指南》及補充意見文件中注明具備條件的項目可申請政府補貼,項目竣工后,對其應進行能效測評標識工作,并在規定時間內出具能效測評報告。示范項目類型分為:新建高標準節能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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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竣工驗收的需要
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標識管理暫行辦法》建科[2008]80號要求,確保竣工的民用建筑節能工程實際節能效果達到設計標準。依據《關于開展上海市民用建筑節能竣工檢測評估工作的通知(試行)》滬建安質監[2009]第029號等規范的要求,建設單位應在竣工驗收之前,按照規定收集和整理相關設計圖紙和資料,委托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能效測評機構,對建筑能源消耗量及其能源系統效率等性能指標進行檢測、計算,給出建筑能效是否達到節能設計標準。其結果如達不到節能設計標準,不得予以竣工驗收。委托合同應報送質量監督站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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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測評的范圍:
1)新建(改建、擴建)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單體建筑面積為2萬平方米以上的);
2)新建大型住宅項目(同一立項建設的小區總建筑面積30萬平方米以上的);
3)實施節能綜合改造并申請國家財政支持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及住宅建筑;
4)申請***或上海市節能示范工程的建筑;
5)申請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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