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在過去的11月19日發布了2020年第26號公告,正式頒布了“中國版REACH限制物質”——GB/T 39498-2020 《消費品中重點化學物質使用控制指南》,該標準將于2021年6月1日起實施。
中國版REACH是什么?
我們常說的“REACH”指的是“Registration,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是歐盟在2007年6月1日頒布的針對進入其市場的所有化學品進行預防性管理的法規。該法規被譽為歐盟乃至全球近20年來*重要的法規之一,深刻影響全球貿易和全球化學工業的競爭格局,其地位不言自明。
而我國近期發布的《限制要求》(征求意見稿)雖然被很多人及部分媒體稱為“中國版REACH”,然而其核心內容與REACH相比僅是冰山一角,一方面,它僅對特定危害性化學物質在具體消費品中限制和禁止使用提出了明確規定,缺少REACH法規中注冊、評估和許可等相關要求;其次,在法律執行層面,據悉該標準的*終性質僅作為推薦性標準,這也無法與歐盟REACH法規的強制規定相比。即便如此,我們依舊可以預期的是該標準在正式發布之后將對國內部分消費品的生產企業以及國外相關產品的進口商產生較大影響。
標準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消費品,包括產品的組件、零部件、配件、包裝和使用說明,但不適用于食品、藥品、化妝品、煙草、特種設備、飛機、船舶、軍用產品等政府特殊監管的產品。
標準主要內容:
本標準以歐盟“REACH法規((EC) No 1907/2006)”為藍本,參考“EN71-9 玩具中有機化合物通用要求”、“EN71-12: 2013玩具安全-第12部分N-亞硝胺和N-亞硝基化合物”以及“生態紡織品標準Oeko-tex100-2017”等國外標準的限制要求,提出對我國消費品的限制要求。即在消費品中需要重點管控重金屬類、烷、鹵代烷和烯、苯類、
多環芳烴類、酚、醛、醚、醇、酯及鹽類、胺類、染料類以及其它無法歸類的化學物質等117項化學物質。
本標準的發布為消費品監管部門開展消費品質量或安全監管提供了依據,為消費品相關企業設計、制造產品提供了安全技術要求,也為企業、政府和標準研制機構提供了技術參考。
制定背景
近年來歐盟、美國對我國消費品的召回通報信息顯示,半數以上的產品召回是由于化學危害而導致,而造成此現象的根本原因是我國缺乏相關化學安全危害因素的標準。為加快中國產品走出戰略的實施,提升我國消費品品質,亟需制定符合我國產業和行業現狀,并**產業發展的消費品安全化學危害限制要求標準。
2013年中國標準化研究院聯合國內10余家科研院校和企事業單位,向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申請了《消費品中化學危害限制要求》的國家標準立項,并獲得批準。
2014年7月-2014年12月,起草組基本完成標準草稿。
2017年3月28日-2017年4月15日,對《消費品化學危害限制要求》進行公眾咨詢。
2020年11月19日,《消費品中重點化學物質使用控制指南》正式發布。
小結
在本期的文章解讀中,我們從幾個方面為大家科普了所謂的“中國版REACH”這一熱點文件,想必大家也對該標準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和了解。未來該標準的發布與實施在消費品領域無疑是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然而從技術內容看,依舊有很多不足之處,與“正宗的”歐盟REACH相比,還有很長的路需要追趕。即便如此,對于消費品相關企業或監管部門而言,做好相關準備工作,積*應對新政策仍然十分必要。只有如此才可做到未雨綢繆,規避不必要的貿易壁壘,在門檻持續性抬高的趨勢之下降低經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