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0-21 來源:互聯(lián)網
2012年4月10日,中國質量認證中心(CQC)發(fā)布公告,信息技術設備、電信終端產品強制性認證依據(jù)標準GB? 4943.1-2011《信息技術設備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將于2012年12月1日起實施,并替代舊版標準GB 4943-2001。
依據(jù)《關于標準修訂時強制性產品認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認科聯(lián)[2005]18號)、《關于強制性產品認證依據(jù)用標準修訂時有關要求的公告》(認監(jiān)委2012年第4號)的有關規(guī)定,強制性產品認證執(zhí)行新版標準GB? 4943.1-2011的有關要求如下:
一、自新版標準發(fā)布之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申請人可按照新版標準或者舊版標準申請認證;自2012年12月1日起,CQC將采用新版標準實施認證并出具新版標準認證證書,不再受理舊版標準的申請。
二、對于已按舊版標準獲證的產品,舊版標準認證證書持有人于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提交轉換新版標準認證證書的申請,需要時送樣進行型式試驗,并完成按照新版標準的確認。企業(yè)應于標準實施日期后**次跟蹤檢查結束前完成證書轉換,逾期未完成暫停舊版標準認證證書。所有舊版標準認證證書轉化工作*遲應于2013年12月1日完成,逾期未完成證書轉換工作的,暫停舊版標準認證證書;2014年3月1日前仍未完成證書轉換工作的,撤銷舊版標準認證證書。
三、對于2012年12月1日前已經出廠、投放市場并且已經不再生產的獲證產品,無需進行證書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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