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市民張先生向記者反映,他們在高新區一家生鮮超市購買到的風味 發酵乳是過期的,當天撥打過 服務電話,可無人接聽,后又向相關部門反應過,目前尚未得到回復。對此,超市方稱,此起 投訴不排除有其他因素,因投訴人正是超市一名前員工,但仍歡迎其到店協商,超市會依法依規 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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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投訴:
離店后發現買到的發酵乳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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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介紹說,10月13日中午,他和朋友吃過午飯后,一起到高新區的永旺美思佰樂生鮮超市買吃的。“一般會對保質期短的食品,留意生產日期。”張先生說,付完錢離開店后他們發現,商品中有一罐衛崗風味發酵乳有問題,按照保質期21天算,到購買當天時已經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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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向記者出示的發票顯示,10月13日中午12點33分,他們在永旺美思佰樂購買了三得利低糖烏龍茶、蒙牛單果粒草莓酸奶以及衛崗大果粒風味發酵乳3款商品。其中有一罐衛崗大果粒風味發酵乳尚未開蓋,張先生一直保留著。只見罐身上的生產日期為2017年9月21日,上市日期為2017年9月22日,保質期為21天。“按生產日期算,過期2天,按上市日期算過期1天,都是過期。”張先生的朋友補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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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說,當天發現過期后,他們就撥打了店里的服務電話,但無人接聽。因要上班沒時間去店里處理,他們又撥打電話向相關部門反應了情況,截至今天記者發稿時未得到回復。他希望超市能給一個合理解釋,對于他們購買到過期食品,也能作出相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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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回應:
若無法證明無過錯,一般會作相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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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記者來到高新區玉山路的永旺美思佰樂生鮮超市,在貨架上看到,衛崗風味發酵乳一共有3種口味,其中包括張先生購買的“藍莓+椰果”。擺放在貨架上的數十罐發酵乳,記者逐一查看,發現不存在過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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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張先生反映的問題,記者找到了超市管理方了解情況。超市營業部負責品質管理的樓經理介紹說,超市內貨品眾多,很難完全杜絕顧客買到過期商品,但只要顧客向超市反映,他們都會進行處理。“哪怕是職業打假,我們也會處理。”樓經理說,根據以往的經驗,不排除有一些顧客故意將商品藏匿在貨架某處,等其過期后再找出購買;還有顧客在兩個不同時間段購買同一款商品,造成購買到過期食品的假象。她說,對于這些做法,店里會根據監控記錄以及收貨記錄等進行比對,若無法提供依據證明超市不存在過錯,一般會作相應賠償。
投訴顧客為超市前員工
超市歡迎到店協商會依法依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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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想不到的是,記者剛說明采訪意圖,超市管理人員羅先生就報出了張先生的全名。超市人力資源部門提供的離職手續及照片顯示,張先生原本是超市的一名“**經理”,今年8月經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顧客遇到這種問題,一般會先到店里來反映。”羅先生稱,因工作原因,張先生曾與公司有過不快,后經協商離職,但離職后曾不止一次向相關部門舉報,給超市的工作造成一定干擾,此次投訴,他認為不排除有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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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先生表示,雖然張先生已離職,但他到超市消費就是顧客,仍歡迎他到店里協商,超市會依法依規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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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張先生表示,他這次投訴與自己前員工的身份沒有關系,純粹是從食品安全角度出發,等有時間會到店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