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當時公開辟謠,稱其沒有和任何第三方訂餐平臺展開正式的業務合作。相關網絡訂餐平臺此后悄然下架了相關門店。 ?
然而時隔一年多,又有不少消費者向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記者反映,曾經消失的“星巴克網店”近期又出現了。
美團外賣上的數家“星巴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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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稱和星巴克無關,可還在用相關元素吸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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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下午,記者登錄餓了么、美團外賣等網絡訂餐平臺,以某路口為坐標,搜索“星巴克”,發現餓了么上出現了15家名稱中含有“星巴克”的在線商戶;美團外賣上這樣的商戶有4家。一些商戶給出了比實體店更吸引人的優惠, “星巴克 咖啡代購(新區世紀大道店”就標稱“滿45減6,滿88減12,滿130減20”“熱銷糕點95折”,甚至4元的加一份奶油或糖漿這樣的附加產品,通過該代購也可以便宜0.2元。
一些代購的優惠力度勝過實體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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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注意到,和一年多之前不同,似乎為了規避侵權風險,這些商戶沒有明目張膽地直接使用星巴克的商標,也沒有標稱自己是“星巴克”下屬的門店,大多是以“星巴克代購”“星巴克咖啡代購”等商戶名稱在線接受訂單,而且都在自己的頁面上標稱其“一切商業行為與星巴克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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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嘴上*力和星巴克撇清關系,但一些商戶還是在用星巴克元素來妝點門面,吸引訂單。比如,美團外賣上的“星巴克咖啡代購(SH一店”,雖然號稱“外賣商業行為與星巴克無關”,但該商戶頁面標示的實際經營地址卻是星巴克新華路店,標示的現場照片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號也是該店的,讓不少消費者產生這家代購商戶就是星巴克新華路店的錯覺。這樣的做法,讓這家商戶的訂單量頗豐,美團外賣平臺顯示該商戶每月售出9015單。
這家代購標示的信息很容易讓人誤以為它就是星巴克川沙金匯廣場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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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查看該商戶公示的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其身份才顯露出來(如果這些證照不是假的,居然是一家遠在天津自貿試驗區的高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經營項目為“預包裝食品銷售(不含冷藏冷凍食品”,和飲料現制現售沒有任何關系。
遠在天津的企業跑來上海做星巴克的代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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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星巴克中國方面再次向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記者表示,截至目前,星巴克在中國沒有和任何第三方外賣服務平臺展開正式的業務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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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一些平臺在線商戶聲稱自己和星巴克無關,但實際上卻在使用星巴克相關元素的情況,星巴克的一位內部人士向記者表示,公司內部會探討這種行為是否對星巴克方面構成了侵權,不排除采取法律手段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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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平臺食品代購存監管空白,暗藏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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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開星巴克與代購者之間的糾葛,不少業內人士更擔心網絡訂餐平臺上這些“食品代購”可能會引發食品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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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從事飲品店經營的業內人士表示,星巴克之所以排斥外賣行為,很大程度上是為了控制食品安全風險。畢竟,食品代購在方便了購買者的同時,也在制售者和消費者之間增加了一道環節,這個環節一旦時間過長、食品所處環境的衛生狀況堪憂,很可能使食品受到污染,甚至影響消費者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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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人士坦言,不排除一些代購者為了圖方便,可能會根據經驗,預先購買一批星巴克的暢銷商品囤著,訂單一來就送貨。這種情況下,有些商品被長時間存放,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被放大。更糟糕的情況是,不排除個別代購者為逐利,自制或采購假冒的星巴克商品,消費者僅通過外包裝很難辨別,這樣的食品安全風險更大。一旦消費者食用后出現身體不適,還會出現責任難認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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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風險不小,那么監管部門是否可以對網絡平臺食品代購行為采取強有力的監管措施呢?答案是暫時還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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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詢問多位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管人員,均被告知,出現在網絡訂餐平臺上的這些食品代購,屬于一種服務,而非直接銷售商品,要代購者像食品銷售者那樣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難免有些牽強。目前,很難找出可以直接適用于網絡平臺食品代購行為的現行法律、法規,屬于空白地帶,從事網絡平臺食品代購目前暫不需要相關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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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購許可信息有矛盾,涉嫌偽造、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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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一些經營者卻“聰明反被聰明誤”。雖然目前沒有明確規定要求網絡平臺食品代購要持相關許可才能經營,但他們中的一些卻為了通過網絡訂餐平臺的資質審查,有偽造、套用其他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證照來“應急”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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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餓了么上,“門店”*多的星巴克代購,是一家自稱“黑手-星巴克代購門店”的經營者,以記者所選的路口為坐標,可以搜索到7家“黑手-星巴克代購門店”。記者致電這些門店統一標示的客服電話,卻被告知運營方遠在杭州,系注冊在當地的杭州黑手科技有限公司。
“黑手-星巴克代購門店”的客服電話和注冊地均在杭州
“黑手-星巴克代購門店”的客服電話和注冊地均在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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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奇怪的是,記者逐一查看這7家“黑手-星巴克代購門店”公示的食品經營許可證,上面顯示的經營者卻不在杭州,有5家為位于南泉北路35號1層104室的上海純飲貿易有限公司浦東分公司,有2家為位于寶山區南衛路39號的上海耐撒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南泉北路上的這家企業,不一定知道自己正在做星巴克的代購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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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偽造、套用其他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證照,還有待監管部門的進一步調查,如果一旦查實,相關單位將受到法律制裁。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旻表示,如果查實相關企業存在偽造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行為,該企業就涉嫌觸犯《刑法》,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的,公安機關將對當事人追究刑事責任。去年,廈門就曾有過類似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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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失察的網絡訂餐平臺也將承擔相應的責任。李旻指出,根據《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未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審查許可證的,可由監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