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15 來源:互聯網
??? 鄧先生挺較真的,一年內頻頻跟12315打交道,多達10余次,起因是他在超市購買的商品不符合
??? 為了讓超市賠償,鄧先生跟海曙一家超市杠了一年時間。前不久,他還把超市告了,要求超市退一賠十,并向他道歉。
??? 超市懷疑鄧先生是職業打假人,并以此為由,要求法院駁回他的訴求。
??? 消費者起訴:
??? 買了7種違規
??? 要求賠償1.8萬余元
??? 鄧先生的老家在安徽,現居寧波,按他的說法,主業是擺地攤的。鄧先生常去海曙一家超市,去多了,他發現超市售賣的食品有問題。
??? 鄧先生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 他舉了好幾個例子:維維高鈣多維豆奶粉,貨架標簽上使用了“低糖”字樣,但在營養標簽上沒有標注配料或成分在成品中的含量;美國杏仁,實際只是巴旦木,存在欺詐銷售;高樂高草莓口味固體飲料、甜甜樂星球杯、阿華田多合一、椰絲蛋卷、華夫餅食品包裝上的食品標簽,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規定。
??? 鄧先生說,起初,他只是覺得口感不好,問了專家后,才知道這幾種商品是違規食品。
??? 購買這些不符合規定的商品,鄧先生共花了1800元。因此,他提起訴訟,要求超市要求超市賠償給他1.8萬元,并向他道歉。這筆賠償金分為三部分,一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商品,可以一賠十;欺詐銷售的,可以一賠三;還有誤工、交通等費用。
??? 超市質疑:
??? 他是職業打假人
??? 不應該受保護
??? 事實上,在購買到違規食品后,鄧先生也曾向當時的海曙區工商局進行過投訴。在去年11月至今年4月間,工商部門曾先后對超市作出了4份行政處罰決定,有責令其下架、處罰等。
??? 直至開庭時,超市也未對相關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提出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但他們卻懷疑上了鄧先生的身份。
??? “我們通過調查,知道他在去年一年內,在多家超市有多次非正常消費的維權行為。”法庭上,超市提出鄧先生曾多次在工商部門投訴,一年時間內多達10余次。他們懷疑,鄧先生不是正常的消費者,而是一名職業打假人。“職業打假人不應該受法律保護,因為他不具有消費身份。”
??? “我的主業是擺地攤的,不是職業打假人。”聽到超市的質疑后,鄧先生仰起頭,義正言辭地說:“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舉證食品生產經營中違法法律的行為。這是法律賦予我的權利。”
??? 法院判決:
??? 購買商品,就是消費者
??? 超市共計要賠近1.8萬元
??? 鄧先生的堅持,還是有回報的。前天,法庭作出判決,支持了他的部分訴請,判決超市向鄧先生退回貨款1800元,并賠償15835.6元。至于誤工、交通等費用,法庭沒有支持。
??? “鄧先生向超市購買商品,他就是消費者,超市就是銷售者。”法官說,依照法律規定,因食品、藥品質量問題發生糾紛,購買者向生產者、銷售者主張權利,生產者、銷售者以購買者明知食品、藥品存在質量問題而仍然購買為由進行抗辯的,法院不予支持。
??? 至于15835.6元賠償,分為兩部分。
??? 法官介紹,超市銷售的高樂高草莓口味固體飲料、甜甜樂星球杯等食品包裝上的食品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根據法律規定,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銷售者主張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因此法院支持了鄧先生退一賠十的訴請,獲賠13832元。
??? 另外,銷售者提供商品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按照此前工商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美國杏仁實際為巴旦木,超市銷售了標注內容虛假的商品誤導消費者,已構成欺詐;維維高鈣多維豆奶粉,也有虛假宣傳。這兩者一賠三,共獲賠2003.6元。通訊員 陶琪姜? 記者 周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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