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15 來源:互聯網
本報記者 習楠
3月17日晚上,已經回到南京家中的“南覺覺”,電話里聲音依然有些沙啞,充滿了疲憊和無助。大約48小時之前,她還在香港落馬洲
從3月1日開始,香港實施限制赴港游客帶奶粉出境的新措施,“南覺覺”是在“限奶令”實施后首位公開“叫屈”的“違法者”。用她自己的話說,“我始終覺得這事有誤會,希望大家能以我為戒。”
進港時
他們說嬰兒米粉沒限制
南京人“南覺覺”今年29歲。對于經常看香港電視劇的她來說,3月15日晚的經歷像*了劇集里的經典橋段,“工作人員跟我說,我可以要求請律師,也有權保持沉默。”
3月15日上午,“南覺覺”和同事利用出差空余時間,由深圳福田口岸出關,經香港落馬洲進港。這是她**次到香港。像大多數赴港購物的內地游客一樣,“南覺覺”隨身帶著早就列好的購物清單,上面寫明了所有她和親友們要買的物品,大部分是護膚品,而*讓她放心不下的是幫表姐帶的嬰兒米粉。
進港后,由于沒有看到明顯的問訊處標識,“南覺覺”只好向兩名身著海關制服的工作人員詢問關于嬰兒米粉的事情。“一名年紀大些,可能不太會講普通話,所以我問完后,他讓身邊的年輕同事回答我,當時我問嬰兒米粉有沒有攜帶限制,工作人員說嬰兒米粉沒限制可以帶。”“南覺覺”依稀記得當時瞄見了一個字體稍大的提示條幅,“上面寫著不能超過兩罐、1.8公斤等信息。”
在尖沙咀逛完街,“南覺覺”和同事在乘地鐵返程前,到尖沙咀地鐵站附近的萬寧超市購買嬰兒米粉。“進店后,我問導購嬰兒米粉在哪里,看到貨架上有美素牌的,直接拿了四罐,每罐是300克,之前表姐跟我說過要帶這個牌的。”此時,她的同事又臨時決定幫親戚帶奶粉,買了四罐900克重的奶粉,并請“南覺覺”幫忙帶兩罐過海關。“因為問過海關工作人員了,人家說米粉沒限制,所以就答應幫忙帶了。”“南覺覺”到此時仍認為“不會有問題”。
離港時
他們把成分表指給我看
3月15日下午5點左右,“南覺覺”把行李物品放在安檢機傳送帶上。不到一分鐘后,她的處境發生了巨大轉折——行李經過安檢機后,香港海關工作人員請她留下,并把她帶到了隔離間,原因是她帶的奶粉超量。
剛開始,“南覺覺”沒反應過來自己被要求留下是因為奶粉。等她反應過來后,便反復跟香港海關工作人員解釋。“我當時確信那四罐米粉不在限制攜帶的范圍里,幫同事帶的兩罐奶粉一共是1.8公斤,也沒有超重。即便是六罐,也是符合香港規定的。”解釋過程中,先后有三名工作人員來核對她攜帶的兩罐奶粉、四罐米粉,由于她反復強調奶粉是幫同事帶的,工作人員請她給同事打電話。電話撥通后,她才知道,同事已經過關抵達深圳。
香港海關工作人員用粵語交談著,“南覺覺”聽不懂。此時,她心里*大的疑問是:“奶粉沒超限制,為什么我不能走?”
直到離開隔離間前往辦公室錄口供時,“南覺覺”才知道原來問題出在米粉上。“他們跟我說,你買的米粉是奶米粉,有奶的含量,這樣加起來是超過限制的。后來工作人員還拿出一摞用A4紙打印出來的清單,我看到上面是密密麻麻的表格,應該是所有香港在售的奶粉類產品清單,他們對著表格查找到我買的米粉,還把罐身上的成分表指給我看。”也是在那時,她才注意到米粉罐身上寫著“美素佳兒金裝奶米粉”,“多了一個‘奶’字。”
人迷糊
限制奶粉還是奶制品?
“南覺覺”坦言,還未生兒育女的自己并不了解奶粉、米粉的產品種類和差別,“我之前根本沒聽說過‘奶米粉’,對它真的沒有概念,而且我表姐和其他親戚也都沒聽說過奶米粉,身邊人沒有知道的,如果我表姐知道一定會提醒我,怎么可能在這種事情上害我呢?不可能。”
直到現在,“南覺覺”都認為整件事有誤會,“我知道香港是法治社會,相關規定的執行很嚴格,我只能按照人家的法律流程來走,在海關錄完口供后,到落馬洲警局留底,4月16日上午我必須到落馬洲警局報到,4月18日在香港出庭。”
米粉,奶米粉,僅一字之差,卻讓“南覺覺”面臨著一場庭審。錄口供時,她反復跟工作人員解釋,三個多小時下來,她說得嗓子都啞了。給遠在南京等待她下飛機的老公打電話時,她心力交瘁到“不想細說”,只知道事實如此,自己百口莫辯。
盡管至今“頭腦很糊”,“南覺覺”還是不斷回想從進港后發生的所有與米粉相關的事情:進港時的大字提示標語上寫的究竟是奶粉還是奶制品,她記不清了,“可能是慣性,看到兩罐、1.8公斤這兩個關鍵詞就覺得看全了”;海關沒有張貼限制攜帶的奶制品種類詳單,“如果有,我一定會仔仔細細看一遍”;在萬寧時,沒有導購來提醒奶米粉的“風險”。
目前,四罐奶米粉和兩罐奶粉都被海關留在了香港,她自己交了1000港幣把自己從警局“保釋”出來。
法模糊
“限奶令”在香港也被指責用詞含糊
三天來,“南覺覺”入睡困難,“人心里有事的時候都睡不著,失眠。”她在微博上講述自己的經歷,一夜之間收到幾千條轉發和評論通知,她意識到,“像我一樣沒聽說過奶米粉這種東西的人很多,希望能讓更多人知道。”
在香港,獨自一人面對突如其來的事件,“南覺覺”沒掉淚。確實是她攜帶了超過限制重量的奶制品,但其中的誤會和曲折解釋不清,“后來連海關人員都覺得我可憐,安慰我說不會有事,罰款也不會太多。從客觀看,我違反了香港的規定,觸犯了香港的法律,我也愿意尊重和遵守法律,但如果他們的規定、提示都很明確,不是現在這樣模糊不清,我相信情況不會是現在這樣,我一直是很謹慎的人。”
今年3月1日,香港《2013年進出口般(修訂規例》開始實行。該規例規定,任何人士除非獲發出口許可證,否則不可從香港輸出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配方奶粉;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被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為容許私人用途,離港人士可在其私人隨身行李中,攜帶總凈重不超過1.8公斤(約兩罐的奶粉。有媒體報道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曾表示,“這是不得已的措施”,“措施生效后,香港海關會嚴厲檢查出口人士攜帶的奶粉,希望措施長遠可助香港保證本地父母和其嬰兒的奶粉需要。”
出于保護香港當地奶制品供應目的而生的“限奶令”,使很多內地民眾不滿。自三聚氰胺“毒奶”事件后,奶制品尤其是嬰幼兒奶粉已經成為內地游客前往香港采購的重點商品。而“限奶令”在香港當地也有爭議,不滿之處首當其沖便是“法例的用詞含糊”。
3月16日,“南覺覺”從香港返回南京,飛機一落地,她再也忍不住,放聲大哭。她在電話中講到這里時,聲音哽咽。
同樣是在3月16日,香港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在香港的電臺節目中表示,供貨商要先滿足4大條件才會考慮撤銷“限奶令”,“包括確保香港貨源充足、完善補貨機制、在零售點增設預訂服務,讓市民在小型藥房能訂貨,以及訂貨熱線同時增加資源,確保需求上升時有足夠人手應付”,同時表示“并非針對個人游或內地同胞,政府純粹為確保香港本地嬰兒有足夠奶粉供應”。
而3月19日,“南覺覺”將見到上海媒體幫她聯系到的律師,“我自己解釋不清的事,希望律師能夠幫我解釋清楚。”電話中,她反復表示自己尊重香港當地法律,“當時海關工作人員好心提醒我,出庭時,法官會先問我認不認罪,他建議我一定要說認罪,不然容易被法官認為不尊重香港法律,本身我超量得不多,罰款大概在千八百塊錢。我很矛盾,按照法律,我確實該說認罪,可我心里覺得委屈。”
“落馬洲警局在山坡上,我坐他們的車去,我身后就是關嫌疑人的鐵籠子,一路上一直在響。以前很想看香港夜景,沒想到竟是那天在車里到山頂上看到了,想想挺諷刺的。”“南覺覺”說,這件事給她*大的影響是,“以后再也不去香港了。”? J237? 制圖吳薇 H114
■3月2日,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表示,“截至2日8時,當局共拘捕25人,包括17名香港居民及8名內地人,檢獲115罐奶粉。”
■至3月3日,數字改寫為“共拘捕45人,包括26名香港居民及19名內地人,檢獲178罐奶粉及1.2公斤非罐裝奶粉”。
■根據15日相關報道,“香港食物及衛生局副秘書陳鈞儀表示,自本月1日限帶奶粉出境新措施實施后,共有11宗違規定罪個案,罰款由500至5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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