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2 來源:互聯網
(續)關于振動
5、輸入量級:輸入量級是試驗條件中*其重要的部分(標準中稱為嚴酷等級),三個方向輸入量級或相同、或不相同,應加以注明。對于正弦振動來說,要給出頻率、頻率范圍,給出振動量級(加速度、速度或位移)。若在不同頻率段有不同的振動量級要給出交越點。若是隨機振動,要給出功率譜形圖,即功率譜密度與頻率的關系曲線。
6、試驗時間:試驗持續時間輸入保持在規定值的時間。時間的數值取決于試驗目的,一般確定試件響應特性所需要的時間,要比確定試件結構強度的時間短。在做隨機振動試驗時,均衡所需的時間長,一般不計入試驗時間。有些試驗時間很短,均衡時間很長,這些應考慮從試驗量級的-6~0dB的時間,時間還比較長時就應考慮縮短試驗時間。一般情況下,試驗時間應是保持在規定量級下進行振動試驗的時間。
7、加速度計位置:試驗時應明確輸入加速度計的安裝位置,也應明確響應加速度計的安裝位置。輸入加速度計的位置不同,試件所承受的實際振動可能不同。輸入加速度計一般應固定在試件和夾具的結合面上,且盡可能靠近固定螺栓。有時考慮到振動控制儀的能力,也可固定在夾具和振動臺面之間,輸入加速度計的個數也應給以明確。響應加速度計的位置是根據需要而確定,但應注意安裝加速度計處是否有足夠的空間和平面,安裝處的剛度非常重要,要防止局部出現的薄壁振動等。
8、其他:各種不同類型的振動試驗還有一些各自的要求,有的試驗與溫度有關,有的試驗過程中要對試件通電、通水、通氣,有的試驗中要對試件進行必要的性能測試,等等,這些都應給以明確。
以上是試驗條件中的一般內容,而且這些條件在我國頒布的現行試驗方法標準中都做了明確的規定,但有些振動試驗條件是產品設計部門根據產品的特殊性而提出的,有些試驗條件的提出缺乏一定的科學性和依據,有些缺乏內容甚至是必要的條件。當然,有些振動試驗較為簡單,并不需要上述的全部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