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2 來源:互聯網
CEC是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能源委員會的簡稱,它的職責是使能源市場朝著良性競爭的方向發展。從2006年7月1號開始,凡外置電源(AC/AC,AC/DC adaptor)出口美國的加州,都必須滿足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能源委員會所頒布的加州能效法規,這個加州能效法規是在美國能源之星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個新的能效法規。
⑴概要:
測試調節,除非另外說明,否則都是按照以下的測試條件來進行測試。
⑵測試儀器:
功率測量必須用
⑶測試房間
根據IEC 62301的標準要求,測試房間的空氣流動必須在0.5m/s或者更小,周圍的
⑷測試電壓
根據IEC 62301的標準要求,測試電壓的波動范圍不能超過指定測試電壓的±1%,和指定測試頻率的±1%。如果銘牌標的輸入電壓是寬電壓,則測試電壓為115V/60Hz和230V/50Hz兩種情況,如果銘牌標示的是單電壓輸入,則測試電壓為以上兩個測試電壓的接近的其中一種。
⑸結果判斷
加州能效法規定從2006年7月1號起,凡外置電源出口美國加州必須滿足如下的表格中的平均能效規定和空載功率要求(見表1)
而從2008年1月1號起,凡外置電源出口美國加州必須滿足如下的表格TABLE2中的新的平均能效規定和空載功率要求(見表2)。
所有的測試都必須考慮到在銘牌標示的輸出電流的****,75%,50%,25%的負載情況(注意:這里的負載的誤差范圍不能超過±2%),分別記錄其輸入功率,輸入電流,功率因數,輸出電壓,和THD(總諧波失真),然后按照能效=(輸出電壓×輸出電流)/輸入功率來計算出當前能效值,再把****,75%,50%,25%四種負載情況下測得的能效值平均,得到平均能效值,另外,還必須測試輸出電流為0%的負載時的輸入功率值,以上測試所得的平均能效值和空載功率值按照TABLE1和TABLE2的限值要求來判斷是否符合哪個能效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