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3 來源:互聯網
為評估空氣凈化劑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本市生產、銷售(含網絡銷售)的空氣凈化劑產品進行風險監測。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JC/T 1074-2008 《室內空氣凈化功能涂覆材料凈化性能》,對空氣凈化劑產品的標識標注、甲醛凈化性能、甲苯凈化性能進行風險監測。
本次采集的樣品共40批次,其中,生產領域采樣7批次、網絡商城采樣31批次、超市賣場采樣2批次。
經檢驗,本次監測的40批次產品中,有12批次產品,甲醛、甲苯凈化性能均符合參考值。31批次產品甲醛凈化性能均符合參考值,9批次產品凈化性能不符合參考值;14批次產品甲苯凈化性能均符合參考值,26批次產品凈化性能不符合參考值
目前,上海局已將風險監測結果告知生產企業、經銷企業及其所在地質量監督部門,督促企業規范生產,加強產品質量控制,改進工藝,降低或消除產品質量安全風險。
消費者在選用及使用空氣凈化劑時,應當注意以下方面:
1、考慮到二次污染、使用環境、施工要求等影響空氣凈化劑產品使用效果的影響因素,對污染源判斷及產品選擇、施工操作過程的技術性要求較高,相對復雜,建議消費者在室內環境凈化治理專業公司或專業人員的指導下使用空氣凈化劑產品。
2、建議消費者購買時關注空氣凈化劑產品出廠文件上(包裝、銘牌、說明書)是否注明企業所執行的國家標準,是否標識產品的甲醛、甲苯凈化性能和所依據的標準號。
3、建議消費者購買時關注空氣凈化劑產品說明書中是否寫明使用的*優化條件、適用濃度范圍、是否會產生二次產物等信息,以便更準確地了解產品屬性。
4、消費者使用空氣凈化劑產品時應注意產品的使用限制條件及適用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