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3 來源:互聯網
近日,韓國食品和藥品安全部(MFDS)發布“檢查命令”,要求對2016年2月29日以后從中國裝運輸韓的木質食品接觸器皿開始實施“檢查”,進口商必須提供由MFDS認可實驗室出具的檢測報告,證明產品甲醛溶出量不大于每升4毫克才能允許進口。根據相關通報,目前我國被列入MFDS認可實驗室名錄的檢測機構共28家。
依據韓國現行的《韓國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標準與規范》(韓國FCMs法規),此次涉及的木質食品接觸器皿,不僅指木制產品也包括竹制產品,具體包括未使用任何涂料和膠粘劑的一次性產品,以及使用生漆、合成樹脂或橡膠等材料作為涂覆材料或膠粘劑的重復使用產品。雖然韓國FCMs法規在木質食品接觸產品單獨限制中未提及甲醛的限制要求,但韓方在本次“檢查命令”的通告中強調,木質器皿若使用了合成樹脂或橡膠等材料,就必須符合這些材料“甲醛溶出量被限制為每升4毫克”的相應規定。由于出口木質食品接觸器皿產品加工過程中大多會使用含有甲醛樹脂的清漆、色漆、膠水等涂料或膠粘劑等材料,因此本次“檢查命令”中關于甲醛溶出量的限制要求十分苛刻。
竹木制品生產制造行業是福建的傳統重點產業之一,竹木制品出口企業近千家,食品接觸器皿是重點產品之一。福建檢驗檢疫局提示轄區相關企業:應加強與獲認可檢測機構的溝通聯系,在確保相關指標符合要求后再組織出口;在產品生產時盡量不要選用含有甲醛樹脂的涂料或膠粘劑,針對韓方要求,加強對木質產品甲醛溶出量的自檢自控。同時,要以應對“檢查命令”為契機,幫促相關企業加快產品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加強綠色環保產品研發,提升出口木制品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