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3 來源:互聯網
檢定是查明和確認計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檢查、加標記和(或)出具檢定證書。校準是在規定條件下,為確定計量儀器或測量系統的示值或實物量具或標準物質所代表的值與相對應的被測量的已知值之間關系的一組操作。
目的不同
檢定的目的是對測量裝置進行強制性全面評定。這種全面評定屬于量值統一的范疇,是自上而下的量值傳遞過程。
校準的目的是對照計量標準,評定測量裝置的示值誤差,確保量值準確,屬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組操作。
對象不同
檢定的對象是我國計量法明確規定的強制檢定的測量裝置。《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使用的*高計量標準器具,以及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方面的列入強檢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實行強制檢定。”校準的對象是屬于強制性檢定之外的測量裝置。
性質不同
檢定屬于強制性的執法行為,屬法制計量管理的范疇。校準不具有強制性,屬于組織自愿的溯源行為。
依據不同
檢定的主要依據是《計量檢定規程》,這是計量設備檢定必須遵守的法定技術文件。
校準的主要依據是組織根據實際需要自行制定的《校準規范》,或參照《檢定規程》的要求。
方式不同
檢定必須到有資格的計量部門或法定授權的單位進行。校準的方式可以采用組織自校、外校,或自校加外校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結論不同
檢定則必須依據《檢定規程》規定的量值誤差范圍,給出測量裝置合格與不合格的判定。超出《檢定規程》規定的量值誤差范圍為不合格,在規定的量值誤差范圍之內則為合格。檢定的結果是給出《檢定合格證書》。校準的結論只是評定測量裝置的量值誤差,確保量值準確,不要求給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校準的結果可以給出《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
周期不同
檢定的周期必須按《檢定規程》的規定進行,組織不能自行確定。檢定周期屬于強制性約束的內容。校準周期由組織根據使用計量器具的需要自行確定。
法律效力不同
檢定的結論具有法律效力,可作為計量器具或測量裝置檢定的法定依據,《檢定合格證書》屬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件。
校準的結論不具備法律效力,給出的《校準證書》只是標明量值誤差,屬于一種技術文件。
內容不同
檢定的內容則是對測量裝置的全面評定,要求更全面,除了包括校準的全部內容之外,還需要檢定有關項目。校準的內容和項目只是評定測量裝置的示值誤差,以確保量值準確。校準的內容可由組織根據需要自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