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9 來源:互聯網
? ? ? ?2007年建設部下發了《關于印發<2007年工程建設標準制訂、修訂計劃(**批)>的通知》,2013年11月住建部發布了《建筑安裝工程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2013),2014年6月1日起實施。
該標準是在GB 50300-2001的基礎上修訂的,修訂的主要內容是:
? ? ? 1、增加符合條件時,可適當調整抽樣復驗、試驗數量的規定(本條規定有三層意思:一是相同施工單位在同一項目中施工的多個單位工程,使用的材料、構配件、設備等往往屬于同一批次,如果按每一個單位工程分別進行復檢、試驗勢必會造成重復,且必要性不大;二是施工現場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構配件等符合條件時,可適當調整抽樣復檢、試驗數量,但對施工安裝后的工程質量應按分部工程的要求進行檢測試驗,不能減少抽樣數量,如結構實體混凝土強度檢測、鋼筋保護層厚度檢測等;三是在實際工程中,同一專業內或不同專業之間對同一對象有重復檢驗的情況,并需分別填寫驗收資料,例如混凝土結構隱蔽工程檢驗批和鋼筋工程檢驗批,裝飾裝修工程和節能工程中對門窗的氣密性試驗等,可避免對同一對象的重復檢驗,可以重復利用檢驗結果);
? ? ?2、增加制定專項驗收要求的規定(本條規定是為適應建筑工程行業的發展,鼓勵“四新”技術的推廣應用,保證建筑工程驗收的順利進行,對國家、行業、地方標準沒有具體驗收要求的分項工程及檢驗批,可由建設單位組織制定專項驗收要求,專項驗收要求應符合設計意圖,包括分項工程、檢驗批的劃分、抽樣方案、驗收方法、判定指標等內容,監理、設計、施工等單位可以參與制定。為保證工程質量,重要的專項驗收要求應在實施前組織專家論證);
? ??3、增加檢驗批*小抽樣數量的規定(其目的是要保證驗收檢驗具有一定的抽樣數量,并符合統計學原理,使抽樣更具有代表性。*小抽樣數量有時不是*佳的抽樣數量,所以規定抽樣數量尚應符合有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
? ??4、增加建筑節能分部工程,增加鋁合金結構、地源熱泵系統等子分部工程;
? ??5、修改主體結構、建筑裝飾裝修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項工程劃分;
? ??6、增加計數抽樣方案的正常抽樣判定方法(依據《計數抽樣檢驗程序**部分:按接收質量限檢索的逐批檢驗抽樣計劃》GB/T2828.1-2012給出了計數抽樣正常檢驗一次抽樣、二次抽樣結果的判定方法。具體的抽樣方案應按有關專業驗收規范執行。如有關規范無明確規定時,可采用一次抽樣方案,也可由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根據檢驗對象的特征協商采用二次抽樣方案);
? ??7、增加竣工驗收預驗收的規定(本規定是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的要求對工程進行工程竣工預驗收。預驗收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參加,施工單位由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等參加,其他各單位人員可不參加。工程預驗收除參加人員與竣工驗收不同外,其方法、程序、要求等均應與竣工驗收相同);
? ??8、增加勘察單位應參加單位工程驗收的規定(由于勘察單位也是責任主體單位,故規定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應參加單位工程驗收);
? ??9、增加工程質量控制資料缺失時,應進行相應的實體檢驗或抽樣試驗的規定(工程施工時應確保質量控制資料齊全完整,但實際工程中偶爾會遇到因遺漏檢驗或資料丟失而導致部分施工驗收資料不全的情況,使工程無法正常驗收。對此可有針對性地進行工程質量檢驗,采取實體檢測或抽樣試驗的方法確定工程質量狀況。上述工作應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完成,出具的檢驗報告可用于施工質量驗收);
? ??10、增加檢驗批驗收應具有現場驗收檢查原始記錄的要求(原始記錄應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和施工單位專業質量檢查員、專業工長共同簽署,并在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存檔備查,保證該記錄的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