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2-20 來源:互聯網
特別提醒:
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并且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并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面對保健食品亂象叢生的現狀,前不久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保健食品標注警示用語指南》中明確提出:保健食品標簽設置警示用語區及警示用語,強制性要求標示“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該指南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
事實上,為了打擊保健食品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的不法行為,自注冊與備案“雙軌制”實施以來,國家及各省相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法規政策。食標通將與保健食品備案和虛假宣傳相關的法規匯總如下,便于大家查閱~
【重要法規】
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2號
【備案相關】
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解讀(國家食藥監總局)
總局關于實施《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告(2016年第103號)
總局關于實施《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三〔2016〕81號)
關于備案保健食品中使用包衣預混劑和包埋、微囊化原料制備工藝中使用輔料的有關通知
關于備案保健食品中允許使用食品用香精的有關通知
總局關于保健食品備案信息系統上線運行的通告(2017年第68號)
總局關于印發《保健食品備案產品主要生產工藝(試行)》的通知(食藥監特食管〔2017〕36號)
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保健食品備案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食藥監特食管〔2017〕37號)
國家食藥監總局關于保健食品備案管理有關事項的通告(2017年第16號)
關于加快提交營養素類產品補充資料的通知
各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保健食品備案工作的通告
關于印發《2018年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檢查工作計劃》的通知(邢食藥監保〔2018〕6號)
關于《保健食品經營備案登記憑證》效力問題的復函(內食藥監食流函〔2017〕349號)
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調整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食品生產許可和保健食品備案行政職權的公告
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國產保健食品備案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青食藥監保〔2017〕147號)
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督促保健食品企業做好產品延續注冊工作的通知(云食藥監保〔2017〕32號)
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云南省保健食品生產許可審查工作流程(試行)》的通知
【虛假宣傳】
關于轉發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重點場所宣傳方案的通知 (津市場監管保〔2019〕7號)
寧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五進”科普宣傳工作總結的報告 (寧藥監函〔2018〕19號)
全國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問答》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違法廣告公告 (2018年第68號)
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督導檢查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專項整治工作
遼寧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繼續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的通知 (遼食安辦發〔2018〕8號)
江西省食品安全辦轉發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關于繼續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的通知 (贛食安辦特食〔2018〕2號)
關于繼續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的通知(滬食藥安辦〔2018〕50號)
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9部門關于印發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辦〔2017〕20號)
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食藥監辦特食管〔2017〕14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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