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2-28 來源:互聯網
對“毒豆芽”監管官員的刑事追責如今陷入了停滯。
2016年1月20日,陜西漢中市寧強縣質監局原紀檢組長胥超告訴澎湃新聞,2014年12月25日,他的上訴被受理后,審理工作就一直未有進展,至今案件被擱置已超一年。
當天下午,承辦胥超案件的漢中市中級法院法官劉曉敏向澎湃新聞表示,胥超的案件目前處于中止審理狀態,具體何時能審理還未知。
《刑事訴訟法》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重大復雜案件可以延長二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需報請*高人民法院批準。
目前尚不知道上述案件是否屬于經過*高法批準的特殊情況。
另有2名涉“毒豆芽”案的陜西官員也向澎湃新聞透露,他們的案件在一審開庭之后,也被“擱置”一年多,至今沒有宣判。
“毒豆芽”案一直存在罪與無罪的爭議。
“無根豆芽”指添加4-氯苯氧乙酸鈉、6-芐基腺嘌呤、赤霉素等物質(俗稱“無根水”,它們使豆芽無根須,口感好)制發而成的豆芽。從2014年9月起,澎湃新聞持續報道“無根豆芽”案。曾有研究認為其安全,但因對豆芽的監管脫節,豆芽制發中添加“無根水”被認為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檢測添加“6-芐基腺嘌呤”和“4-氯苯氧乙酸鈉”被作為司法機關定罪依據。“無根豆芽”案爭議長達數年,被判刑的芽農近千人。
芽農獲刑后,陜西、河北等地質監、工商系統官員相繼因監管不力接受調查。2014年12月,澎湃新聞**報道了《陜西至少26名官員因“毒豆芽”被追責,紛紛舉證為芽農喊冤》,胥超就是其中之一,也是當時被判刑者中**一位提起上訴的官員。
2014年12月,胥超因在分管食品安全工作期間,“未能正確、全面履行職務,玩忽職守”,“致使近25萬余斤有毒有害豆芽流入社會”,一審被判構成食品監管瀆職罪,但免于刑事處罰。
仍在取保候審期間的胥超在職務被撤后,寧強縣人社局按相關規定停發了他的工資,但他目前還在寧強縣質監局上班,“寫寫總結報告,抽檢、抽檢產品”,每月領取949元生活費。
2016年1月20日,另一名被追責的官員陜西省漢中市質監局漢臺分局副局長苗貴喜向澎湃新聞表示,其案件一審開庭后至今也已過去一年多,“沒有宣判,檢察院和法院也沒來找過我們”。目前他也被取保候審,正常上班。
此前,苗貴喜因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致使100余萬斤“毒豆芽”流向市場,對群眾健康造成了“較大隱患”,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2014年12月,漢中市漢臺區法院公開審理了苗貴喜一案,但當庭并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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