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海南省市場 監督 管理局發布*新一期 食品安全 抽檢信息,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 食用農產品、 水產制品共2類產品193批次,其中合格樣品183批次,不合格樣品10批次。其中,食用農產品不合格5批次,水產制品不合格5批次。
?
食用農產不合格5批次,其中3批次檢出農獸藥殘留超標,分別為:海口秀英馮推秀豬肉攤位銷售的豬瘦肉,檢驗項目氟苯尼考和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儋州廣百家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紅柑,檢驗項目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瓊中營根林明珠水果攤銷售的柑,檢驗項目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
《動物性食品中獸藥*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規定,該類藥物在豬肉中的*高殘留限量為300μg /kg,磺胺類(總量在食品動物的肌肉中的*高殘留限量為100ug/kg。《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大殘留限量》(GB 2763規定,克百威在柑橘中的*大殘留限量為0.02mg/kg,丙溴磷在柑橘中的*大殘留限量為0.2mg/kg。長期食用農藥殘留超標的水果,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一定的不良影響。
?
另外,還有2豆芽檢出4-氯苯氧乙酸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為:儋州蘭洋恒達集貿市場王海慧蔬菜攤銷售的綠豆芽,澄邁金江中心市場王月霞攤位銷售的黑豆芽。
?
4-氯苯氧乙酸鈉是一種植物生長調節劑,具有防止落花落果、加快果實生長速度、促進提前成熟等作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農業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第11號中規定,生產者不得在豆芽生產過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鈉,豆芽經營者不得經營含4-氯苯氧乙酸鈉的豆芽。
?
水產制品不合格5批次,其中2批次 蝦皮檢出N-二甲基 亞硝胺超標,分別為:三亞鳳凰紅亞紅超市銷售的標稱海南海派食品貿易有限公司生產的藍派蝦皮(規格:200克/袋,生產日期:2018-11-25,三亞鳳凰紅亞紅超市銷售的標稱海南海派食品貿易有限公司生產的藍派蝦皮(規格:130克/袋,生產日期:2018-11-20。
?
N-二甲基亞硝胺是N-亞硝胺類化合物的一種,食品中天然存在的N-亞硝胺類化合物含量*微,但其前體物質亞硝酸鹽和胺類廣泛存在于自然界中,在適宜的條件下可以形成N-亞硝胺類化合物。《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中規定,水產制品中N-二甲基亞硝胺的*大限量不高于4.0μg/kg。N-二甲基亞硝胺超標可能由于產品原料腐敗所致,反映該食品衛生狀況不達標。攝入含過量N-亞硝基化合物的食物會對人體健康產生不良影響。
?
此外還有海口瓊山溫友蘭超市銷售的標稱海南省椰園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椰園麻辣魚仔(規格:198克/袋,生產日期:2018-10-03,檢驗項目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海口瓊山恒誠銳商行銷售的標稱海南海派食品貿易有限公司生產的藍派烤鰻絲(規格:130克/袋,生產日期:2018-11-15,檢驗項目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昌江石碌雪芳干魚攤銷售的鯊魚干,檢驗項目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經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處,并責令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風險;責令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查清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并向相關部門報告;責令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對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停止銷售等措施防控風險。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7期中不合格產品信息(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 ? 相關報道: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7期
?
本文由食品伙伴網食品資訊中心編輯,供網友參考,歡迎轉載,轉載請注明出處!有任何疑問,請聯系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