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農用土壤修復技術日趨成熟,工業用地修復需求逐漸上漲,但修復效果參差不齊,制定規范化的技術 標準將是產業健康發展的基石。”在近日于南京召開的**屆全國土壤修復大會上, 中國科學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所長沈仁芳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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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修復技術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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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60年代,氮肥、磷肥、鉀肥等肥料被廣泛施用于土地后,大大提高了我國的糧食產量,但同時也增加了土地污染的風險。而后隨著農藥的大面積施用以及工業的排放,我國的土地污染問題逐漸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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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當時的環境保護部和國土資源部發布的《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顯示,我國部分地區土壤污染較重,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堪憂,工礦業廢棄地土壤環境問題突出,全國土壤環境狀況總體不容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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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科學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研究員駱永明接受《中國科學報》采訪時介紹,自20世紀70年代起,我國開始開展土壤污染與修復研究,針對農用土地修復發展出了化學控制/客土改良、微生物修復、植物修復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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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人類共發現400余種超積累、高積累植物,伴礦景天就是其中一種,它能夠快速吸收降低土壤有效態鎘,一般耕種兩季就能監測到鎘含量明顯下降。”駱永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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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仁芳認為,從整體來看,農業用地重金屬污染問題凸顯并非源于含量增加,而是土壤酸化導致重金屬活性增強。修復污染土地的同時,也要推廣葉面施肥等管控技術,引導農民科學施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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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工業發展等導致的重金屬污染問題,北京建工環境修復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師劉鵬表示,重金屬污染土壤修復通常采用穩定化與固化技術、填埋、水泥窯焚燒等處理方式,土壤淋洗技術、針對揮發性重金屬的熱脫附技術也逐漸在開展使用。對比之前的處理方式,目前重金屬污染土壤修復前會進行細致的分析評估,耦合使用多種處理方法的趨勢明顯,效果也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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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復合污染物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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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修復技術更新迭代的同時,我國的土地污染情況也在發生變化。2016年研究數據顯示,我國長三角、珠三角、天津及河北地區土壤有機污染物較重。按歐洲土壤質量標準,PAHs輕度污染占29.6%,中度污染占3.3%,重度污染占4.1%;3種以上有機物復合污染樣點超過90%,呈現復合污染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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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工業、油田、礦區土地單一污染向復合污染的轉化,使得土地污染呈現出復雜性、滯后性、危害性、隱蔽性,而污染物與各地土壤環境混合又進一步增加了治理難度。”中國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學環境與資源學院教授朱利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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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研究人員通過土壤有機物物源解析技術,已證實多氯聯苯、多溴聯苯醚、六氯丁二烯、多環芳烴主要來源于工業,農藥、抗生素、零苯二甲酸酯主要來源于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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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利中表示,已知化肥農藥、污水灌溉、秸稈焚燒、干/濕沉降是污染物的主要來源,接下來急需進一步將研究細化,以探明我國土壤污染特征,在關鍵理論和適用技術上有所突破,減少土壤污染修復的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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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統計,“863”計劃為土壤修復技術研發匹配的資源累計超過20億元,“973”計劃中有11個與土壤污染相關的基礎研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于土壤污染與修復的自主項目接近1500個,國家對土壤修復技術研發支持的數量與力度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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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評價標準亟待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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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凈土計劃”等***土壤污染防治方案的啟動,全國已建立9個重金屬污染防治試點,推動了我國土壤污染修復技術創新和產業化發展。專家提醒,關注產業發展的同時,還需練好內功,及時建立修復技術的評價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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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人士指出,當前土地污染修復技術的說明多針對技術自身,缺乏宏觀視野,不能有效指導技術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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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的土壤修復技術越來越多,適用性各有不同,希望行業標準盡快出臺,指導市場綜合評價各技術在污染識別、修復效率、安全性、便利性等維度的優劣。”劉鵬告訴《中國科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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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永明也表示,這樣的標準制定并非易事。“土地污染的發生和治理具有人為性和地域性,即便是相同的污染,因污染程度和地域的不同,也會影響治理技術的選擇。”駱永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