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女士購買的是幾款名為“全家福香辣肉粒”的小包零食, 生產日期清晰地印在外 包裝上,為“2017年9月25日”,而 保質期則為9個月。也就是說,這款零食早在今年6月25日已經過期,目前已經過期近5個月了!
記者在店內暗訪時,仍發現了過期的零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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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本月初,晚報曾報道了一則市民買到過期餅干的新聞,沒想到時隔不久,11月13日下午5點,市民劉女士向記者報料,她在市區中山小學附近的一家零食店里也買到了過期零食,*久的已經過期近5個月,其中有一包甚至已經發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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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店就在學校旁,要是孩子們吃了他家的過期零食,是要出問題的呀!”劉女士擔心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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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幾包零食后才發現已經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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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劉女士在向記者反映零食過期一事時,給記者看了幾張過期零食的照片以及購買它們時的微信支付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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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照片上記者看到,劉女士購買的是幾款名為“全家福香辣肉粒”的小包零食,生產日期清晰地印在外包裝上,為“2017年9月25日”,而保質期則為9個月。也就是說,這款零食早在今年6月25日已經過期,目前已經過期近5個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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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有一種五香肉粒,生產日期是2018年2月1日,也是過期的。當時買的時候,我還發現一款烤魚片上居然有黑色的霉點。”劉女士氣憤地說,這些零食是13日下午1點多購買的,一共花了26元。此后,她與同事一起分享零食時,同事偶然間注意到零食已經過期,可是當時他們已經吃完好幾包了,幾個人頓時一陣反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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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問題后,劉女士立即返回零食店討說法,店老板隨即將劉女士剩下的零食稱重后退還了22元,并向劉女士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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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經常見到附近學校的孩子到這家店買零食吃,希望店主能夠把那些過期的食品都清理出來,做一個聲明,不要不聲不響地讓這事過去。”劉女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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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暗訪發現過期零食還在貨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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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記者前往零食店進行暗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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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店鋪面積不大,但零食種類不少,魷魚干、雞爪、小面包、牛肉粒、烤魚片等小零食堆滿了貨架,據記者粗略估算,有近千種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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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貨架上找了約5分鐘,記者便發現了十幾包劉女士所說的“全家福五香肉粒”,仔細一瞧,生產日期為2018年2月1日,已經過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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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一種名叫“瑞松烤魚片”的零食,記者發現,其中一包烤魚片已經出現了霉點,變質嚴重的地方甚至已經長出毛茸茸的菌絲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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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記者拿著這兩款零食向店主詢問時,他顯得有些驚訝,表示自己店里的零食實在太多了,所以一時疏忽,沒有及時把過期產品下架。說著,他趕緊拿來籃子,將記者發現的過期零食清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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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一有人吃了你這里的過期食品出問題怎么辦?你們如何賠償?”面對記者的詢問,店主沒有給出正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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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部門表示會著手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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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訪后,記者當即聯系了區市場監管局消保科的吳科長,她告訴記者,消保科已經了解到劉女士買到過期食品的情況,他們將立即安排工作人員前往零食店進行調查,若果真發現存在過期食品,將對該店進行處罰,并要求店家給予劉女士相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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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科長表示,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一定要仔細查看生產日期及保質期,以防購買到過期食品。此外,消費者應及時向店家索取購物小票,以便在發現商品存在問題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