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膠作為保健食品的,一度受到眾多養生人士追捧,甚至有人聲稱,阿膠的實際 保質期可以無限期長,越久越好用。那么,事實真相究竟是怎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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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中旬,家住臺州黃巖的李女士于當地一家藥店購買了一盒阿膠。幾天后,李女士無意中發現,該盒阿膠生產于2013年2月份,保質期為5年,至購買當日,阿膠已經過期8個月。于是,李女士拿著阿膠向藥店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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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讓李女士沒想到的是,藥店負責人拒絕退款,并堅稱阿膠的實際保質期遠遠長于5年時限,且存放得越久,食用效果越好。李女士認為,藥店的行為涉嫌出售過期食品,遂來到黃巖區市場監管局江口所向工作人員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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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執法人員在理清事情來龍去脈后,組織李女士與藥店負責人進行調解,要求藥店方面出示進貨憑證及供貨商營業資質。經鑒定,該阿膠的包裝盒明確標有“藍帽子”標識,屬于保健食品,藥店涉經營過期保健食品,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 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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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保質期是廠家經過科學測試后,在食品的物理性質、化學性質發生徹底變化前的一個合理預判。”執法人員告訴記者,市面上銷售的普通阿膠的保質期大多標注為5年,過期的阿膠盡管在表面上看似與正常阿膠沒有區別,但其品質已無法保障,若消費者食用過期阿膠,必然存在一定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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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向藥店負責人解讀了《食品安全法》中對經營過期保健食品的懲處事項,要求其強化日常管理。對此,藥店負責人承認,一方面,由于長期受傳統中醫文化影響熏陶,認為阿膠“沒有保質期”、“越陳越好”,將阿膠制品與普通的藥品及食品區別對待,另一方面也是心存僥幸,對法律法規缺乏敬畏之心,對包裝盒上標注的生產日期、保質期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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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調解,藥店同意為李女士退款。同時,該藥店因經營過期保健食品的行為將進入“訴轉案”程序,由黃巖區市場監管局進行進一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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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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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專家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食品、保健食品時,應當做到“三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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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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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零售機構是否具有合法資格,營業執照是否包含相關經營范圍,不到無經營資格的店內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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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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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購買的食品、保健食品是否過期,包裝表面是否光潔嶄新,密封包裝有無破損,直接存放食品、保健食品的貨柜、抽屜是否干凈整潔,食品、保健食品是否發生霉變,是否為三無食品、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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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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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與注意事項,避免特殊人群或在特殊情況下食用,謹防發生過敏等嚴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