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 廣東省消委會公布了近日對全省100家餐館的 調查暗訪結果,其中 廣州地區有12家餐館被點名存在設置*低消費門檻,數量居全省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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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點名批評后,這些餐館是應聲而動立馬整改,還是依然如故死守“低消”?羊城晚報記者兵分幾路對此展開一番微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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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電話暗訪
不是不許設低消嗎?
商家稱不知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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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家被省消委會通報的廣州餐館分別是:空中一號、松月自慢料理、宴江南、芙蓉樓、洞庭佬麻雀、湘南印象、黃埔華苑酒家、壹廚、海心沙二號、僑美食家、海畔漁家、小龍坎。這兩天,記者以預定包間的名義,挨個撥打12家餐館的電話。結果是:洞庭佬麻雀、湘南印象、黃埔華苑、海心沙二號、空中一號五家餐館聲稱包廂仍設有*低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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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空中一號為例,不論通報前還是通報后,其江景房包間的*低消費均為3500元。其余四家餐館的人均*低消費則從60元至400元不等。當記者詢問這些商家:“現在不是不允許設*低消費了嗎?”大多數稱“不知道有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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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消委會的調查中,不少餐館雖然取消了“低消”,但取而代之的是收取其他包間費用,如收取包間費、指定消費高價菜、收取高額茶位費、限制特價菜消費等。省消委方面表示,雖然法律沒有禁止,但必須公道合理定價,并盡到主動告知義務,否則也可算作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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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記者采訪時也發現,雖然不少商家聲稱取消了*低消費,但仍設置諸多“變相收費”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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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通報的餐館中,松月自慢料理的包間*低消費達到2000元。電話中,工作人員委婉表示,他們雖然不設“低消”,但“建議”人均消費達到400元以上。“場地那么大,按這里的消費水平,你很容易就吃到那個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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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芙蓉樓,雖然服務員也聲稱沒有*低消費,但是包間消費如未達到580元,菜價不可享受會員折扣。“我們每道菜式都有會員價,掃碼就可以免費成為會員,但沒達到580元就只能按原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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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家餐館中,唯有小龍坎明確表示沒有設“低消”以及一切特殊收費項目。
B 巡城走訪
面對低消閃爍其詞
有的還加收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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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隨后實地走訪了幾家被通報的餐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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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一號位于珠江新城華夏路,其緊鄰“小蠻腰”。記者到達時正值飯點,裝修豪華的大廳內座無虛席。餐館服務人員中午還在電話里直言:“你覺得‘低消’太高可以選大廳,房間就那么高價。”然而,在現場對方卻連連否認這一說法。其多次和記者表示,店里并不存在所謂的“低消”要求,“消費多少都可以的,只是建議消費到一定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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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當記者翻看菜牌時,卻發現同樣的餐前小食,在大廳售價30元,包間卻要收取60元,貴了足足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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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黃埔華苑,其接待經理在面對記者預定包廂的詢問時,則反復“打太*”言辭閃爍,既不承認也不否認包廂的“低消”門檻,只說:“每個房間的價格肯定是不一樣的。”卻遲遲不給出具體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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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當記者看包廂時,領隊的一位服務員則直接告訴記者:“大部分包間都有一千多元的‘低消’,*便宜也要幾百元。在節假日,還要加收百分之十的服務費。”與記者電話了解到的情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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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海畔漁家,工作人員雖也說沒有*低消費,但包間卻不可點特價菜,并且不能使用手機軟件的優惠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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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律師提醒
食客若遇低消困局 電話錄音取證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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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商家包間設置*低消費,不少食客表示“習慣了”。在海畔漁家用餐的張女士說:“*低消費是有點不公平,但是大家都習慣了。”更有食客表示,自己就餐時從沒關注過“低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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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若涉及餐廳*低消費、變相收費等問題,消費者可以向商務、價格部門進行舉報,也可撥打12315,向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投訴。廣東杰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甘靜儀告訴記者,因*低消費相關取證比較困難,消費者可通過電話錄音的方式采集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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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甘律師表示,商家說“不知不能設*低消費”也實屬無稽之談。早在2014年11月,商務部、國家發改委聯合頒布《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明確規定“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低消費”。甘律師告訴記者,雖然廣州工商局對于設置“*低消費”無明確的處罰規定,但根據《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五項與第十二條的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視其情節輕重,給予商家*高不超過三萬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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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被點名餐館的“低消”何時能真正取消?羊城晚報記者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