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里的 散裝食品,大多沒有標注 生產日期,只有 包裝日期和 保質期,那到底是什么時候生產的呢?”近日,市民黃女士稱,對超市散裝食品 標簽上的包裝日期有點懵。就此疑問,記者走訪了我市部分超市,發現超市里不少 自制食品或者散裝食品沒有標注生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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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散裝食品標簽上無生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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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本地的土豬肉,味道可好了,來點試試。”近日,記者來到江州區某超市的生鮮食品區,看到一位銷售人員正在給顧客介紹豬肉。經觀察發現,冰柜里,還有幾盒包裝好的豬肉,包裝的標簽上打印著名稱、單價、重量、總價、包裝日期及保質期等產品信息,但是唯獨沒有生產日期。當記者問起該豬肉的生產日期時,銷售人員表示,超市內的肉都是當天新鮮供應、當天包裝的,而且保質日期也僅為當日**,可以放心購買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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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記者又來到該超市的散裝熟食區,面包、餅干以及油炸類食品的包裝標簽上,也只有包裝日期和保質日期,均無生產日期。“請問這個包裝日期就是生產日期嗎?”記者拿起一袋包裝好的熟食向一位銷售人員詢問。“不是,這個只是包裝日期,因為食品生產好,再送到超市包裝,中間肯定有一定的時間差,但是**在保質期內。”該銷售人員回答。當記者再次問起為何不打印生產日期時,該銷售人員找借口離開了柜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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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該超市的其他貨柜上,小米、木耳、紅棗等散裝食品標簽上也都沒有生產日期。如瓜子、堅果和果脯類產品則統一放在透明的玻璃格子內,但是格子外的標簽上也只有品名、單位規格、零售價、產地以及打印日期等信息,并未標注有生產日期及保質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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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走訪幾家超市后發現,大部分經過超市二次包裝后的產品,標簽上都只有打印日期或是包裝日期以及保質期,很少有生產日期。向銷售者詢問時,大多數銷售人員說不出確切日期,只是告知“都是這樣打印的,肯定不會有問題,可以放心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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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較少關注散裝食品的生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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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注意觀察過標簽上的包裝日期與生產日期的區別嗎?”記者問一位正在購買商品的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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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是一樣的嗎?”這位顧客回答。對于二次包裝產品的生產日期,不少消費者表示沒有注意過兩者區別,很多人一直認為包裝日期就是生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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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沒注意過,買東西一般都只是看價格,看保質期,很少會想到要看生產日期,超市應該不會銷售過期的產品吧。”在某超市選購散裝綠豆的韋女士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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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城南新區的覃女士也說:“超市銷售的產品還是比較可靠的,再者,每次也不會買太多,特別是新鮮冷凍類產品,只要在保質期內食用完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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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散裝食品的生產日期,也有市民表示曾向銷售人員詢問。“我以前沒注意過,不過有一次超市木耳促銷,購買時發現包裝上打印的包裝日期為當日,保質期為一年。詢問售貨員生產日期,她說自己不是很清楚,但是卻保證木耳**在保質期內,這不是誤導消費者嗎?”家住江州鎮的黎女士對此顯然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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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訪中了解到,有很大一部分消費者,在超市購物時都只會注意包裝標簽上的重量、價格及保質期,很少有人會對產品的生產日產生疑問,認為包裝上的包裝日期就等同于生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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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散裝食品外包裝應標明生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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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條規定,食品經營者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第六十八條規定,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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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日期和包裝日期是不能等同的,超市在銷散裝售食品時必須要標注生產日期。”江州區食品藥品監督管局相關工作人員說,市民在購買散裝食品時,一定要仔細查看標簽相關產品信息是否齊全,如遇到沒有生產日期的散裝食品,可以要求銷售者提供大包裝上的生產日期及相應信息,遇到超市拒絕提供食品生產日期,或者用包裝日期代替生產日期等違法行為,可撥打12331電話到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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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食品藥品監督部門相關人員還提醒廣大市民,在購物過程中同時保留好購物小票,作為維權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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