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食品小作坊和攤點數量多、分布廣、隱患多,如何對其進行有效監督管理,關系到千家萬戶人們的身體健康。早日出臺一部相應的地方性法規,讓食品小作坊和攤點監管走上正軌,是眾望所歸。日前,當《河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初審時,立即成為常委會組成人員和部分省人大代表關注的焦點。大家圍繞一些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見仁見智,展開熱烈討論。
? ? 審議中,大家普遍認為盡快制定此條例,加強對“兩小”的管理很有必要。部分委員也提出,條例僅側重于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管職能是不夠的,還應體現政府加強服務的內容。
? ? “百姓搞‘兩小’是為了生計,政府為其提供服務,創造便利條件,既能更好地服務社會,也能增加經營者的收入。以此為出發點,建議條例名稱應加上‘服務’二字,即《河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點服務管理條例》。”徐受棠委員建議。
? ? 馮志廣委員提出,管理就是服務,要進一步強化有關服務的內容。他建議,統一規劃,為“兩小”集中成片加工區提供集中管理服務。對不符合規定的不予核發證件,并書面告知、說明理由。要把“兩小”自律和社會監督結合起來,政府將其從業情況向社會公布,既警示其自律,也發動社會力量更好地實施監督。對“兩小”管理服務的內容應進一步予以細化,如不得經營的范圍要具體到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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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焦點二:
? ? 管理如何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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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條例草案明確了監管主體,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點的監督管理工作。同時明確了食品安委會、食藥監管等部門的責任。“兩小”數量多、分布廣,這增加了政府有關部門有效監管的難度。審議中,部分人員對此表達了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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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生泉委員說,條例制定目的、指導思想都很好,對“兩小”加強管理很有必要,但是*好在對河北省現有小作坊、小攤點數量進行摸底調查后再出臺。因為“兩小”數量龐大,對其進行管理是好事,但是如果政府現有人力不能達到要求,有關部門難以承擔起這個職責,就會導致大量不作為行為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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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計衛舸建議盡早出臺該條例。他認為,對“兩小”的管理是老百姓非常關注的一件事,也是政府應該積*作為的一個方面。有了法律抓手,可以促進政府積*作為。針對基層監管力量不足的問題,一方面可以積*呼吁增加人力和設施設備,另一方面可以運用現代技術,提高效率,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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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對食品小作坊和攤點的管理,要充分運用現代信息化的管理方式,通過信息網絡建設解決人員不足的問題?!笔∪舜筠r業和農村委員會委員邱建武建議,建立完善相關群眾舉報制度,對被舉報者一經查實嚴厲查處,被舉報多次且確實存在問題的,相關責任人員在一定時間和區域內不準再從事該行業。石漢文委員說,為加強“兩小”管理,可以通過立法對“兩小”管理機構進行完善。同時針對面廣、人多、難發現等特點,充分調動廣大群眾參與管理,設立舉報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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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焦點三:
? ? 學校附近是否設“禁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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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些中小學校門口是“兩小”的聚集區,如何加強學校周邊“兩小”管理,條例草案沒有專列相關內容。審議中有人提出了相應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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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攤點在學校門口經營的比較多,其衛生標準讓人不放心,對孩子健康不利,在安全方面也存在隱患。建議法規草案加上一條,在幼兒園、學校附近一定距離內禁止小攤點經營。”省人大代表段妍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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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人大代表裴紅霞建議,應對流動性食品攤點的經營地點明確“禁區”,比如中小學校門口周邊500米范圍內不能經營。
? ? 石漢文委員說,條例應該起到引導和規范的作用,尤其要引導在學校、醫院、商業區周邊建立便民小食部,對食品攤點要規范經營地點和衛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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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焦點四:
? ? 違法違規者是否要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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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條例草案對違反有關規定,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經營活動作出了相應處罰條款。如食品攤點未取得登記卡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由有關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經營的食品,并處200元至500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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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袁淑梅委員認為,處罰金額有點偏低,威懾力不強。對拒不執行處罰和暴力抗法的情況,如何追究法律責任,條例草案也應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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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益民委員說,食品小作坊、小攤點方便了群眾日常需求,一味嚴懲,*易產生負面的社會影響?!皟尚 本哂辛鲃有浴我恍?、臨時性,都是小本生意。政府的管理理念是服務,而不是懲處。處罰措施一定要和 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相對應、相比照,不能自行加重處罰,處罰力度要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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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人大代表張國群說,條例草案提到的處罰措施和法律責任如何實現需要明確。因為食品小攤點流動性非常大,所以建議建立違法信息系統,實現全省信息共享,建立“黑名單”制度,讓違法攤點無處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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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焦點五:
? ? 網絡訂餐管理要不要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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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隨著互聯網發展,網絡訂餐越來越多,其在給消費者提供方便、快捷的同時,存在的問題也很多。審議中,大家也對條例草案是否應加入網絡訂餐管理展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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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人大民僑外事委員會委員劉江敏提出,除了對小攤點和小作坊的約束以外,如何對互聯網訂餐服務進行監管,也是應該注意和思考的重點問題。可在條例草案增加這方面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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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慧霄委員說,條例草案“食品攤點”定義中的“其他場所”的表述,是否包括互聯網應予明確?,F在互聯網上銷售的食品很多可能就是小作坊生產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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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些年小餐桌發展很快,呈逐漸上升趨勢。小餐桌沒有經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主要服務于小學生。如果對小餐桌疏于管理,將會產生很大的隱患。”馬法嚴委員建議,增加規范小餐桌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