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15 來源:互聯網
??? 回龍觀城北市場
??? 查抄私鹽搜出罌粟殼
??? 今年2月,昌平警方接群眾匿名舉報稱,有人在昌平區回龍觀城北市場販賣假鹽。很快,民警將袁某父子雙雙抓獲。
??? 在對袁某的暫住地搜查時,民警在其床下發現兩包可疑物品,一包是類似桂圓干的植物果實,另一包則是顆粒狀的類似草籽的物體。經
??? 民警調查后發現,早在2006年,袁某就曾因在攤位出售罌粟殼而被海淀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 非法購進食鹽56.64噸
??? 根據檢方指控,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間,袁某在北京市昌平區回龍觀城北市場內,將從他人處購買的毒品罌粟殼15.55056千克充當調料欲在其攤位出售,后被公安機關查獲。
??? 賣罌粟殼不是袁某的主業,2014年3月至2014年5月9日間,袁某及其兒子在未取得鹽業主管機構審查批準,不具備經營資質的情況下,非法購進食用鹽共計56.64噸,在位于北京市昌平區回龍觀鎮和昌平區沙河鎮的租住處,進行灌裝、銷售,非法獲利4700余元,后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經鑒定,所起獲的各種品牌的食用鹽均不符合食用鹽標準。
??? 檢方認為,袁某違反國家規定,非法經營食鹽,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且為販賣而非法收買毒品罌粟殼,應以非法經營罪和販賣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應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其兒子的刑事責任。
??? 父親*力為兒子開脫
??? 昨天上午,袁氏父子二人并排站在了昌平法院的刑事審判庭上,多日未見的父子二人并未有任何眼神交流。對于檢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父子二人均不持異議。
??? 在單獨訊問環節,袁某獨攬了全部責任,并*力為兒子開脫:“鹽是我找人買的,他就是幫忙分裝一下,忙不過來偶爾還幫著送個貨,罌粟殼的事情他一點都不知道,和他沒關系。”
??? 說起自己販賣私鹽和出售罌粟殼的原因,袁某稱,“我就是想多掙點錢。”袁某告訴法官,其經人介紹,從化工橋附近以每噸500元的價格購入散鹽,然后再分裝到印有“中鹽”標志的袋子里對外出售,核算下來一噸能掙500元左右。由于市場上禁止銷售食鹽,因此他都是偷著賣。“鹽都裝我家金杯車上,車停市場里,要是有人想買鹽,我就帶他去停車場取貨。”袁某說,除了有私人來買鹽,市場上其他攤位也經常來他這里串貨。
??? 讓袁某購入罌粟殼的原因同樣是“為了多掙錢”。“每斤100元進的貨,我買了32斤,本來打算賣,還沒賣出去呢就被查了。”
??? 昨天,法院并未當庭宣判。庭審結束后,父親袁某拒絕了記者的采訪,而當記者詢問兒子小袁是否怨恨父親時,對方回答了一句,“不恨。”就在其還要繼續往下說時,被父親用眼神制止了。
??? 晨報記者 何欣 文并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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