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之亂、之濫已是有目共睹,而藥品廣告之亂、之濫更甚,已經成為一大社會公害。本文將依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查處違法藥品廣告的權威文件,對違法藥品廣告的十種主要表現形式及法律依據作一簡要分析。
?? ? 一、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
?? 《廣告法》明確規定:藥品廣告不得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
下列藥品廣告違反上述法律規定:《四川廣播電視報》全效麝香抗栓膠囊藥品廣告稱“徹底治愈腦血栓、腦栓塞、中風、偏癱、動脈硬化”;《蘭州晨報》參龜固本酒藥品廣告稱“同治五種疾病,**一口,疾病沒有”;《深圳晚報》奇仙草藥品廣告稱“奇仙草徹底消滅鼻炎”;《蘭州晨報》百花杜仲降壓片藥品廣告稱“90天根除高血壓,停藥終身不反彈”等。
??? 二、說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 《廣告法》明確規定:藥品廣告不得含有說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內容。
下列藥品廣告違反上述法律規定:《陜西廣播電視報》在中國中醫藥研究院高血壓防治中心醫療廣告中推銷藥品,宣傳有效率達到98.6%;《每日新報》和《新晚報》發布的百蘚康藥品廣告中,宣稱治愈率為91.63%。
??? 三、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或者專家、醫生、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
?? 《廣告法》明確規定:藥品廣告不得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或者專家、醫生、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
下列藥品廣告違反上述法律規定:太原電視臺新聞頻道發布聯邦通竅鼻炎片藥品廣告,大量使用醫學專家和患者的名義做證明;《河北廣播電視報》百草扶胰康藥品廣告中使用“中國中醫藥研究院、日本現代藥物研究院、美國糖尿病研究中心等十多家國際權威機構數萬例糖尿病患者臨床驗證”以及美籍華人患者名義做證明;《長沙晚報》艾唐敏林藥品廣告中稱“多數患者擺脫糖尿病并發癥的折磨”,并使用多名患者名義或形象作證明。
??? 四、與其他藥品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較
?? 《廣告法》明確規定:藥品廣告中不得含有與其他藥品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較的內容。
??? 下列藥品廣告違反上述法律規定:《天津廣播電視報》御骨合金藥品廣告稱“一舉攻克九種骨病”,并與其他藥品的功效比較;《華商報》益肝活血明目丸藥品廣告中用“采用國際*先進的超臨界萃取工藝精制而成,藥力超出普通藥物6倍”來比較其他藥品功效。
?? ? 五、未經審批或者篡改審批內容的藥品廣告
?? 《廣告法》明確規定:藥品廣告的內容必須以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說明書為準。《藥品管理法》也明確規定:藥品廣告須經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并發給藥品廣告批準文號;未取得藥品廣告批準文號的,不得發布;藥品廣告的內容以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說明書為準。
下列藥品廣告違反上述法律規定:《濟南晚報》十五味龍膽花丸(廣告中標示名稱為圌除根藥品廣告、《西安晚報》保爾牌根痛平顆粒藥品廣告屬于未經審批擅自發布的廣告;《華商報》風濕骨痛藥酒廣告屬于擅自篡改審批內容的廣告。另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違法藥品廣告公告匯總(總第27期表明:2005年5月至6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通報批評并移送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違法藥品廣告5610次,其中,未經審批擅自發布的為5213次,擅自篡改審批內容的379次。
??? 六、完全禁止的藥品廣告
?? 《廣告法》明確規定: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等特殊藥品,不得作廣告。
此類違法廣告的數量比較少,我沒有查到具體案例,但根據相關文件和報道,此種情況也是存在的。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05年第三期違法藥品廣告公告匯總的通知》中明確指出:在這些違法藥品廣告中,未經審批擅自發布的占違法發布廣告總數的92.9%;擅自篡改審批內容的占總數的6.7%;禁止發布廣告的18次,占總數的0.4%。另據報道,2005年山東共查處違法藥品廣告11767件,其主要表現形式是:未經審批擅自發布,擅自篡改批準的內容進行發布,偽造、冒用或者使用過期失效廣告批準文號發布,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等禁止發布廣告的藥品進行發布等。
??? 七、只允許在專業刊物上介紹但不得在大眾傳播媒介發布的藥品廣告
《藥品管理法》明確規定:處方藥可以在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共同指定的醫學、藥學專業刊物上介紹,但不得在大眾傳播媒介發布廣告或者以其他方式進行以公眾為對象的廣告宣傳。
??? 下列藥品廣告違反上述法律規定:《西寧晚報》的十六味馬藺子丸藥品廣告,《天津廣播電視報》的御骨合金藥品廣告,煙臺廣播電臺新聞頻道的復方螞蟻養肝膠囊藥品廣告,呼和浩特電視臺一套的二寶牌抗骨增生片藥品廣告,均屬于在大眾傳播媒介上發布的處方藥廣告。
??? 八、使用政府機關名義為藥品做廣告
?? 《廣告法》明確規定:廣告不得使用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
下列藥品廣告違反上述法律規定:《蘭州晨報》發布的百花杜仲降壓片藥品廣告,稱“國家科委立項”、“被國家藥監局批準為綠色國藥”、“衛生部將其列為綠色降壓一線國藥”等,利用國家機關名義做廣告;此外,石學敏丹芪偏癱膠囊藥品廣告也在使用國家機關的名義做廣告。另,國家工商總局曾經下發過《關于禁止在商業廣告中使用國家機關名義的緊急通知》,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商業廣告中使用國家機關的名義(含簡稱),包括使用黨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名義,使用人大、政協的名義,使用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名義,使用軍隊、武警的名義,以及使用其他國家機關的名義發布廣告。
九、使用**化語言的藥品廣告
《廣告法》明確規定:廣告不得使用***、***、*佳等用語。《廣告審查標準》、《藥品廣告審查標準》等規章也明確規定:廣告中不得使用“*好”、“*佳”、“**”、“首創”等語言文字;藥品廣告中不得含有“*新技術”、“*高科學”、“*先進制法”、“藥之王”等**化的語言和表示。
下列藥品廣告違反上述法律規定:《每日新報》、《新晚報》發布的百蘚康藥品廣告,稱該產品“總治療效果創全球*高”;太原電視臺新聞頻道發布的聯邦通竅鼻炎片藥品廣告,稱該藥品為“中華鼻炎**藥”;芪龍膠囊藥品廣告使用“清華大學***特效新藥”等用語。
??? 十、以新聞報道形式在大眾傳播媒介上發布藥品廣告
《廣告法》明確規定:大眾傳播媒介不得以新聞報道形式發布廣告;通過大眾傳播媒介發布的廣告應當有廣告標記,與其他非廣告信息相區別,不得使消費者產生誤解。
下列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定的違法藥品廣告中,以新聞報道形式在大眾傳播媒介上發布的藥品廣告就有:益肝活血明目丸藥品廣告、仁仁百癬片藥品廣告、珍珠草乙肝舒康膠囊藥品廣告、復方雪參膠囊藥品廣告、七味活心寧片藥品廣告等。其中,七味活心寧片是以“37元=30歲的心臟”為題發布新聞形式的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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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特別指出的是,藥品廣告只要違反上述法律規定的任何一條,都構成違法藥品廣告。實踐中經常見到的是,藥品廣告常常同時違反上述多條法律規定。比如:百蘚康藥品廣告稱該產品“榮獲世界遺產稱號”、“人類的皮膚病能夠完全治愈了”、“開創了皮膚病研究的新紀元,填補了國際醫學界的空白”、“提高藥力可達37倍”,“60多家權威醫療機構累計進行了多達156912例的臨床患者使用證明,治愈率為91.63%,總治療效果創全球*高”,編造中央醫學科學院等單位名稱,以及使用專家、患者等多處違反藥品廣告法律。石學敏丹芪偏癱膠囊藥品廣告屬于禁止在大眾媒體發布的處方藥廣告,并篡改廣告審批內容,使用國家機關以及專家的名義,夸大藥品治療中風、偏癱的功效,使用“采用常規療法,中風痊愈率*多只能達到21%,改用石學敏丹芪偏癱膠囊,就能提高3倍”等宣傳藥品的治愈率,以及其他多處違反廣告法律規定。益肝活血明目丸藥品廣告屬于未經審查發布的藥品廣告,廣告中違反有關規定,用“采用國際*先進的超臨界萃取工藝精制而成,藥力超出普通藥物6倍”來比較其他藥品功效,以患者名義“某某某奧運**”作證明,還以新聞報道形式發布廣告,以及其他多處違反廣告法律規定。
??? 藥品,健康所系,生命所托。藥品廣告違法若此,當以何策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