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3 來源:互聯網
經認證合格獲得無公害認證的未經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農產品,在認證的品種、數量等范圍內允許使用無公害農產品標志,標注在標識標簽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無公害農產品標志。
【**章 總 則】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無公害農產品,是指產地環境、生產過程和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經認證合格獲得認證證書并允許使用無公害農產品標志的未經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農產品。
【第五章 標志管理】
第三十一條 無公害農產品標志應當在認證的品種、數量等范圍內使用。
第三十二條 獲得無公害農產品認證證書的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在證書規定的產品、包裝、標簽、廣告、說明書上使用無公害農產品標志。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轉讓、買賣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產品認證證書和標志。
【第七章 罰 則】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各地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分工責令其停止,并可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但*高罰款不得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 獲得無公害農產品認證并加貼標志的產品,經檢查、檢測、鑒定,不符合無公害農產品質量標準要求的,由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各地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責令停止使用無公害農產品標志,由認證機構暫?;蛘叱蜂N認證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