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2-10-18
標準簡介
本標準代替GB 19489-2004《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本標準規定了對不同生物安全防護級別實驗室的設施、設備和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標準與GB 19489-2004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對標準要素的劃分進行了調整,明確區分了技術要素和管理要素; ———刪除了2004年版的部分術語和定義; ———修訂了2004年版的部分術語和定義; ———增加了新的術語和定義; ———刪除了危害程度分級; ———修訂和增加了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的要求; ———修訂了對實驗室設計原則、設施和設備的部分要求; ———增加了對實驗室設施自控系統的要求; ———增加了對從事無脊椎動物操作實驗室設施的要求; ———增加了對管理的要求; ———刪除了部分與GB 19781-2005《醫學實驗室 安全要求》重復的內容; ———增加了附錄A、附錄B和附錄C。前言
本標準的第3.1.10、6.3.1.5、6.3.10.4、6.3.10.5、6.5.1.4和6.5.1.9條為推薦性條款,其余為強制性條款。本標準代替GB19489-2004《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本標準與GB19489-2004相比,主要變化如下:---對標準要素的劃分進行了調整,明確區分了技術要素和管理要素(2004年版的第6章至第20章,本版的第5章至第7章);---刪除了2004年版的部分術語和定義(2004年版的2.2、2.3、2.8和2.11);---修訂了2004年版的部分術語和定義(2004年版的2.1、2.4、2.6、2.7、2.9、2.10、2.12、2.13、2.14和2.15);---增加了新的術語和定義(本版的2.2、2.8、2.9、2.11、2.12、2.14、2.17、2.18和2.19);---刪除了危害程度分級(2004年版的第3章);---修訂和增加了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的要求(2004年版的第4章,本版的第3章);---修訂了對實驗室設計原則、設施和設備的部分要求(2004年版的第6章、第7章和9.3節,本版的第5章和第6章);---增加了對實驗室設施自控系統的要求(本版的6.3.8);---增加了對從事無脊椎動物操作實驗室設施的要求(本版的6.5.5);---增加了對管理的要求(本版的7.4、7.5、7.8、7.9、7.10、7.11、7.12和7.13);---刪除了部分與GB19781-2005《醫學實驗室 安全要求》重復的內容(2004 年版的第3 章、第12章、第13章、第14章、第15章和第17章);---增加了附錄A、附錄B和附錄C。本標準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權問題,本標準的發布機構不承擔識別這些專利權的責任。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和附錄C 均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由全國認證認可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61)提出并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科技司、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醫學科學院、中國農業科學院哈爾濱獸醫研究所、天津國家生物防護裝備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中國醫學科學院病原生物學研究所、中華人民共和國珠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消防局。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宋桂蘭、呂京、武桂珍、吳東來、王繼偉、王宏偉、錢軍、祁建城、何兆偉、鹿建春、薄清如、王健偉、陸兵、魏強、侯艷梅、關云濤、沈紋。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GB19489-2004。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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