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2-10-20
標準簡介
GA/T 704的本部分規定了中國普通護照、出入境通行證、往來港澳通行證、前往港澳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證件機讀碼順序標識。 本部分適用于公安出入境管理信息化建設以及信息的處理與管理。前言
GA/T704《出入境管理信息代碼》共分為19個部分:———第1部分:涉外案(事)件種類代碼;———第2部分:入出境通行口岸名稱與類型代碼;———第3部分:境外人員入境登記身份分類與代碼;———第4部分:中國公民出境事由代碼;———第5部分:通報備案單位類別代碼;———第6部分:出入境案(事)件類型代碼;———第7部分:境外人員入境事由代碼;———第8部分:中國簽證種類代碼;———第9部分:通報備案人員類別代碼;———第10部分:外國人居留事由代碼;———第11部分:入出境人員乘坐交通工具類型代碼;———第12部分:出入境證件附注項種類代碼;———第13部分:入出境人員分類代碼;———第14部分: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機讀碼順序標識;———第15部分:中國機讀護照證件名稱及種類代碼;———第16部分:中國護照證件機讀碼順序標識;———第17部分:簽注種類代碼;———第18部分:中國公民出境審批結果代碼;———第19部分:入出境證件簽發機關代碼。本部分為GA/T704的第16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本部分代替GA/T704.16—2007《出入境管理信息代碼 第16部分:中國護照證件機讀碼碼順序標識》,與GA/T704.16—2007相比,主要變化如下:———逐一列出各類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簽發的中國護照證件的機讀碼順序標識,并修正了部分文字表述(見第4章,2007版第4章);———增加了2012版普通護照機讀碼順序標識(見4.1、4.2);———增加了2014版往來港澳通行證機讀碼順序標識(見4.3.2)。本部分實施之日起GA/T704.16—2007即行廢止。本部分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提出。本部分由公安部計算機與信息處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單位: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袁晨、杜飛、閆建華。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GA59.16—2000;———GA/T704.16—2007。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①本網注名來源于“互聯網”的所有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或者來源機構所有,如果有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個月內與本網聯系,聯系郵箱service@baijiantest.com,否則視為默認百檢網有權進行轉載。
②本網注名來源于“百檢網”的所有作品,版權歸百檢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想要轉載本網作品,請聯系:service@baijiantest.com。已獲本網授權的作品,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百檢網"。違者本網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③本網所載作品僅代表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百檢立場,用戶需作出獨立判斷,如有異議或投訴,請聯系service@baijiant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