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2-10-26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食用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質量、灌溉水質量和空氣質量的各個項目及其濃度(含量)限值和監測、評價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食用農產品產地,不適用于溫室蔬菜生產用地。前言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落實國務院關于保護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精神,保護生態環境,防治環境污染,保障人體健康,建立和完善食用農產品產地環境質量標準,制定本標準。本標準作為評價標準,主要依據了《土壤環境質量標準》、《農田灌溉水質標準》、《保護農作物的大氣污染物*高允許濃度》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等環境質量標準,并針對食用農品產地環境質量的要求作了適當的修改;同時,補充了監測和評價方法。本標準為指導性標準。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準司提出。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本標準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于2006年11月17日批準。本標準自2007年2月1日起實施。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解釋。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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