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用標準:GB 4806.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968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劑使用標準》
(2)產品標準:已經發布的有GB 4806.2~11對應的奶嘴、搪瓷制品、陶瓷制品、玻璃制品、塑料樹脂、塑料材料及制品、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金屬材料及制品、涂料及涂層、橡膠材料及制品等材質的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標準。后續還會制定竹木制品、粘合劑、復合材料、油墨、潤滑劑、紡織纖維等產品標準。
(3)測試標準:GB 3152 0173 3840.1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遷移試驗通則》、GB 5009.15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遷移試驗預處理方法通則》、GB 3152 0173 3840.2~49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測試方法標準…
(4)生產規范:GB 3160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
中國食品接觸產品標識核查
進口食品接觸產品不符合我國法律法規和標準的情況普遍存在,而貿易相關方對我國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尤其是關于標識標簽的問題未引起足夠重視,導致進口食品接觸產品頻頻因標簽不合格而被我國檢驗檢疫部門實施退運、銷毀、整改等處理措施,給貿易雙方造成巨大經濟損失。
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2015年全國進口食品接觸產品質量狀況》白皮書,2015年全國檢驗檢疫機構共計檢驗進口食品接觸產品108007批、67167.2萬美元,主要包括陶瓷制品、塑料制品、金屬制品、紙制品、家電類及其他材料制品,其中其他材料類制品以玻璃制品為主。2015年度全國檢驗檢疫機構檢出不合格進口食品接觸產品8331批,檢驗批不合格率為7.71%,其中標識標簽不合格7751批。2015年檢出的進口食品接觸產品不合格情況中,標識標簽不合格主要表現為無中文標識標簽或標識標簽內容與規定不符。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進口食品接觸產品檢驗監管工作規范》:進口食品接觸產品或其銷售包裝上的標簽、說明書內容應使用規范的漢字,但不包括商標,同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應標注產品名稱、材質、生產國家或地區、進口商的名稱、聯系方式以及地址;
(2)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使用期限;
(3)由于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當有適用條件、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
根據GB 4806.1-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產品應提供充分的產品信息,包括標簽、說明書等標識內容和產品合格證明,以保證有足夠的信息對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進行安全性評估:
(1)標識內容應包括產品名稱、材質、對相關法規及標準的符合性聲明,生產者和(或)經營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適用時)等內容;
(2)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終產品還應標注“食品接觸用”、“食品包裝用”或類似用語,或加印、加貼調羹筷子標志,有明確食品接觸用途的產品除外;
(3)有特殊使用要求的產品應注意標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用途、使用環境、使用溫度等。對于相關標準明確規定的使用條件或超出使用條件將產生較高食品安全風險的產品,應以特殊或醒目的方式說明其使用條件。
我們針對中國食品接觸材料的不同要求,可提供全面的電子電氣產品和消費品食品接觸材料一站式解決方案:
(1)材料/部件測試
(2)整機測試
(3)培訓及咨詢服務等
協助企業降低產品違規風險,確保產品*終順利進入國際市場。
檢測標準
產品名稱 | 檢測項目 | 檢測標準 |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 |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
以上文章內容為部分列舉,更多檢測需求及詳情免費咨詢機構在線顧問:15201733840(電話及微信),做檢測上百檢網-出具權威檢測報告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