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2 來源:互聯網
中國強制性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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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市場機構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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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認證行為,維護認證認可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國家認監委構建了比較完善的CCC認證監管體系,保證CCC認證制度長期穩定地貫徹。監管包括兩個部分:一是對列入CCC認證目錄的產品企業進行監管,二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和《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的規定,由國家認監委對認證活動和認證結果進行監督檢查,對于指定機構及工廠檢查員進行的監管。
國家認監委根據《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和實驗室管理辦法》要求,指定了中國質量認證中心等13家認證機構承擔CCC認證的具體業務,并向社會公布這些認證機構的信息和能力范圍。自2004年以來,為了進一步健全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機構監督管理機制,國家認監委每年都會從多個方面組織部署對強制性產品認證所有指定認證機構和部分領域的指定實驗室實施專項監督檢查,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采用行政告誡限期整改暫停或者撤銷指定業務范圍等各種手段,嚴格規范指定機構行為。通過專項監督檢查,可及時發現和糾正認證實施機構和企業存在的問題,規范指定機構和認證人員的認證、檢測行為,打擊強制性產品認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了強制性產品認證的權威性和有效性。
而地方認證監管部門則在國家認監委的指導下,完成法律賦予的監管職責,其對認證機構違法行為的認定,應當得到國家認監委的確認。
由此可見,中國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對于認證機構的監管,其實質是以政府為主導,地方監管部門為輔助的市場監管體系,在此監管體系下,各指定認證機構紛紛制定、完善管理文件,建立了獲證企業分類管理體系、認證質量可追溯和責任追究體系、產品信息接口處理和風險防控體系,并取得了良好的實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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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對市場機構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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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歐盟各成員國市場監管的整個過程中,為避免利益沖突,指定機構不得參與其中。雖然指定機構和市場監督主管當局在成員國中是受上級同一主管當局管理,但二者所承擔的責任是完全不同的,并要明確劃分合格評定與市場監管的區別,市場監督機構主要負責產品投放市場后對產品進行監督檢查,而指定機構負責產品在投放歐盟市場之前是否符合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兩者雖然職責不同,但互為補充。
各成員國可能有不同的機構負責評估不同產品的安全性,而一些國家還有跨部門的產品安全監督體系,可能有兩個或者三個機關負責監管一個產品的安全。產品的檢測通常會使用權力機關大量的經費,而這導致一些成員國不進行產品檢測,而是主要依靠其他成員國發布的通告。其他成員國有資源在特定時間僅關注有限數量的產品(如比利時)。同樣,一些機關在風險評估方面經驗豐富,并且有能力制訂和應用比較復雜的方法。
為使市場監督工作更加有效地運作,歐盟還采用了大量的、行之有效的方法,諸如為消費者建立信息快速交換系統、為醫療設備建立警戒系統、為收集傷害數據建立的數據收集和信息交換系統。在以上的基礎上,歐盟市場機構監管保證了監管機構的公正性和獨立性,使市場監管機構起到了“市場醫生”的作用,并保護*終使用者的健康和安全,保證商品在內部市場的自由流通并消除不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