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fb 時間:2022-11-15 來源:互聯網
一、將“2 規范性引用文件”中“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修改為“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年份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并增加以下內容:
GB 15562.1 環境保護圖形標志-排放口(源)
HJ 91.1 污水監測技術規范
HJ 700水質65 種元素的測定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
HJ 748水質鉈的測定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 31 號)
《關于印發排放口標志牌技術規格的通知》(環辦〔2003〕95 號)
二、在“表 2 新建企業水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及單位產品基準排水量”“表 3 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中,增加總鉈排放限值要求(單位為mg/L):
序號 | 污染物項目 | 限值 | 污染物排放監控位置 | |
直接排放 | 間接排放 | |||
17 | 總鉈 | 0.017(0.0051)) | 車間或生產設施廢水排放口 2) | |
注:1)適用于采礦或選礦生產單元廢水單獨排放的情形。 2) 不論廢水是否外排,車間或生產設施廢水排放口指: 采礦生產單元為采礦廢水處理設施排放口;如無處理設施,則為礦井(坑)廢水儲存設施出水口。 選礦生產單元為尾礦壩(庫)廢水處理設施排放口;如無處理設施,則為尾礦壩(庫)出水口。 冶煉生產單元為污酸廢水處理設施排放口;如無處理設施,則為污酸廢水儲存設施出水口。 |
三、增加 5.1.6 條:除表 7、表 8 所列的方法標準外,本標準實施后發布的其他污染物監測方法標準,如明確適用于本行業,也可采用該監測方法標準。
四、將“5.2 水污染物監測要求”中“對企業排放水污染物濃度的測定采用表 7 所列的方法標準”修改為“5.2.1 對企業排放水污染物濃度的測定采用表 7 所列的方法標準”,同時增加以下內容:
5.2.2 企業應按要求開展自行監測,對于總鉈,自行監測頻次至少為半年一次。
5.2.3 重點排污單位應當按要求安裝重點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并保障監測設備正常運行。
五、“表 7 水污染物濃度測定方法標準”中的標準編號不再保留年號,并增加以下內容:
序號 | 污染物項目 | 方法標準名稱 | 標準編號 |
17 | 總鉈 | 水質 質譜法65 種元素的測定電感耦合等離子體 | HJ700 |
水質 鉈的測定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廢水中氯離子濃度大于 1.2g/L,此方法不適用) | HJ748 |
六、增加“6 污水排放口規范化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6.1 污水排放口和采樣點的設置應符合HJ 91.1 的規定。
6.2 應按照GB 15562.1 和《關于印發排放口標志牌技術規格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在污水排放口或采樣點附近醒目處設置警告性污水排放口標志牌,并長久保留。
以上為修改單全部內容,也可點擊下方鏈接下載原文:
下載地址:《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5466-2010)修改單
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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