腸衣鹽,從江蘇進貨每噸350元,而在懷寧每噸860元。懷寧5家民企老總決定聯手跨省購鹽,其中3家被行政處罰,企業不服向縣政府行政復議,政府維持了鹽務局的處罰決定后,腸衣企業提起行政訴訟。近日,這起備受關注的民企叫板鹽務局案在懷寧縣法院開庭審理,系安徽省首例。 ?
? ? [庭審]鹽業經銷商、鹽務局職員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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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懷寧縣是腸衣之鄉。 3月17日上午,懷寧縣法院3號法庭座無虛席,除了腸衣企業老總,省內多地鹽務局職員及鹽業經銷商也前來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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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原告聘請了有“中國鹽業反壟斷**律師”之稱的上海律師鄒佳萊代理,其曾代理全國首例勝訴鹽務局案。原告稱,**被告懷寧縣鹽務管理局執法程序違法,認定事實錯誤,處罰也不符合法律規定,而第二被告懷寧縣政府是“官官相護”的復議,要求法院確認懷寧縣政府的行政復議決定違法,撤銷懷寧縣鹽務局的處罰決定,并賠償企業的實際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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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當天的庭審只有兩個多小時,但雙方唇槍舌劍,主要圍繞兩大焦點展開辯論:一是懷寧縣是否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二是其行政行為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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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質疑]鹽務局有沒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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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懷寧縣鹽務局自認為是鹽業行政主管部門,這是*其錯誤的”,原告代理律師鄒佳萊的話讓旁聽席為之一震,“懷寧縣鹽務局是在鹽業公司體制上加掛了一塊牌子,**它不是政府組織體系之一的機構,其次它不是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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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懷寧縣鹽務局出示了懷寧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機關法人組織機構代碼證”,表示安徽省鹽業管理實施辦法規定,地、市、縣鹽務管理局是當地鹽業行政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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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鄒佳萊話鋒一轉,“法條我承認,但說你是行政機關要拿出依據,懷寧縣鹽務局局長不是人大任命的,不是縣政府任命的,不是公務員身份,交納的是企業社保,怎么認定你是行政機關?”他說,懷寧縣編辦沒有懷寧縣鹽務局的“三定方案”(定人員、定機構、定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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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時,**被告代理律師高高舉起兩本懷寧縣鹽務局執法人員的“安徽省行政執法證”,“它的發證機關是安徽省人民政府!”他打了一個比方:“我有身份證,難道我還要證明我父母結婚是合法的,才能證明我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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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辯解]鹽務局:查處本案是為了群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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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告律師認為,懷寧縣鹽務局因為沒有執法證件,所以執法程序全部不合法。鹽業行政執法辦法明確規定,鹽業行政執法應當持有“中國鹽政檢查證”和“中國鹽政檢查”章,而被告這兩個證都沒有。另外,我國食鹽實行專營,由鹽業公司統一經營,但食鹽以外的其他用鹽不是專營,本案腸衣鹽沒有專營許可證,這就表明被告無管理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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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告方說:“被告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左手是鹽務局,右手是鹽業公司,執法目的值得懷疑。鹽業公司壟斷市場牟取暴利,用這個錢去執法,能公平嗎?為何也是中鹽總公司的腸衣鹽,江蘇能提供300多元的鹽,你們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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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告表示,我省一直將腸衣鹽作為食品加工用鹽的一部分,由鹽務部門組織供應并進行市場監管。他們對本案的查處,是為了確保群眾食鹽安全和市場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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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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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意義]安徽省腸衣鹽價格砍掉近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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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在民企、鹽務局公堂上針尖對麥芒之際,法庭外出現了緩和跡象。 3月23日,安徽商報記者獲悉,在該事件推動下,20年未變的我省腸衣鹽“官方定價”首次破冰,從每噸860元降到每噸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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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懷寧縣腸衣企業老板王二龍告訴記者,本月中旬,公司突然收到懷寧縣鹽業公司“關于調整腸衣鹽供應價格的通知”,稱為落實省鹽業總公司文件,支持縣域經濟發展,腸衣鹽批發價格由原來的860元一噸調整為650元一噸。他還收到懷寧縣鹽務局長的短信,祝他生意興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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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日,懷寧縣鹽務局長王家寧向記者證實此事。王家寧坦言,比較周邊,懷寧的腸衣鹽價格確實高了。他們向省市鹽務局打了專題報告,希望重新核定腸衣鹽供應價格。省鹽務局向省物價局發文,取消省市調撥,不再加價。“取消了省到市、市到縣兩級的調撥價總計210元”,王家寧說,雖然降價不少,但仍有點偏高,“不過我們在一步步地走,今年4月省鹽務局還將召開腸衣鹽進價招標會,屆時腸衣鹽批發價可能還要下調”。據了解,這是1996年省物價局核定腸衣鹽價格后首次調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