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15 來源:互聯網
??? 南海網海口11月4日消息(南海網記者劉麥 通訊員劉佳文昌一
??? 家住文昌市白石頭村的陳某瓊,2008年9月經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在文昌市文城鎮開了一家經營保健商品的店面,經營范圍是保健商品、夫妻用品(零售、凡需行政許可的項目憑許可證經營等。經營期間,陳某瓊從無相關資質的上門推銷人員處,多次購進非正規廠商生產、渠道不明的各類保健商品,并在其店內進行銷售。
??? 2013年3月18日,工商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對某保健商品屋進行檢查,當場扣押百草偉哥3粒、藏秘神丹1盒、大力金剛丸4盒、壯陽大法16盒等假冒保健品或食品。
??? 2013年6月21日和6月22日,當公安機關依法對陳某瓊的宿舍及其經營的保健商品店進行搜查,當場查扣植物偉哥、百草偉哥、華佗生精丸、亞洲霸王、蟲草腎寶等28種假冒保健品和食品。經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檢驗鑒定,其中“野狼王”、“蟲草腎寶”、“地頭蛇”等3種為假冒保健食品,均檢出含西藥“枸櫞酸西地那非”。查扣的28種涉案樣品的標簽、說明書均存在虛假夸大宣傳。其中“枸櫞酸西地那非”與“他達拉非”為臨床常用于治療性功能障礙的藥物,其中枸櫞酸西地那非的主要起藥效作用成分即為“西地那非”。
??? 法院認為,根據《*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的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單》、《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質名單》上的物質應當認定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西地那非”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藥監辦保化[2012]33號《關于發布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質名單(**批的通知》中公布的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質,故應認定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被告人陳某瓊明知是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假冒保健食品及食品,而仍予銷售,其行為已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據被告人陳某瓊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現,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 一審宣判后,被告人陳某瓊未提出上訴,表示認罪服罰,并主動繳納了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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