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15 來源:互聯網
重典整治
去年“
早報記者 黃志強
發自河南孟州 溫縣 濟源等地
5月18日,孟州市畜牧局機關辦公樓的改造工程正在進行,原本三層的辦公樓上新加蓋了一層,門窗及外立面的施工接近尾聲,與此同時,該局正籌備“招兵買馬”,擴充工作人員隊伍。
去年3月15日,央視曝光了河南孟州市等地一些養豬場采用違禁動物藥品“瘦肉精”喂養生豬,有毒豬肉流入濟源雙匯食品有限公司,引發社會各界對食品安全的關注。與此同時,國家九部門聯合開展了為期一年的“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孟州等事發地一直處于整治的風暴中心。
“瘦肉精”事件后,各地開展集中整治,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如同三層變四層的辦公樓一樣,作為監管部門的孟州市畜牧局同樣經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多名領導干部因此丟了飯碗,監管和責任體系不斷完善。
時隔一年多,“瘦肉精重災區”河南孟州、溫縣、沁陽、濟源等地,在國家集中打擊、法院重典治亂的大背景下,當地生豬養殖者、經紀人、監管者和企業為此付出了慘痛代價,也漸獲新生,生豬源頭的風險大大降低,整個監管鏈條正在重建。
5月的孟州已是酷熱難耐,大街上行人稀少。時隔一年多,當記者和當地人談及“瘦肉精”時,很多人都會露出懷疑的眼光,一名出租車司機上下打量了記者幾番后,不安地說:“如果你是賣瘦肉精的,我馬上報警。”“我們再也不會因瘦肉精出問題了。”孟州市畜牧局紀檢書記湯永忠說。
據了解,去年年底,河南省高院發布消息稱,河南全省法院受理的59起114人的“瘦肉精”案全部審結。其中,檢察院撤回起訴1案1人,其余58案113人均被判刑。
談“瘦肉精”色變
5月17日,孟州市黃莊鎮、趙和鎮、槐樹鄉、河雍街道等地,鄉村里的警示標語和飼料廣告一樣顯眼,時刻提醒著人們之前發生的慘痛教訓,這些諸如“飼喂瘦肉精就是犯罪”、“出售病死畜禽就是違法”、“非法添加害人害己”的警示標語簡單有力,大多刷寫在養殖場的外墻上,同時還公布了舉報電話。一名負責接聽舉報電話的畜牧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村民撥打電話的熱情比以前高出很多,還經常咨詢相關法律法規,“聽打電話的口氣,可以很明顯地感覺到他們真的是害怕了。”
黃莊鎮田寺村的養豬戶王金生對整治風暴記憶猶新,“全市所有的養豬場都要進行檢測,檢出問題馬上就被控制起來。”王金生表示,盡管生豬貿易很快得以恢復,但沖擊力延續至今,*大的表現在于“嚴格的檢疫”,“畜牧局派來的檢疫員到場檢疫合格后,才能出欄,哪怕你只賣一頭豬”,王金生還表示明顯能感覺到檢疫員工作“認真了很多”,“親自進入豬圈指定檢疫對象,收集尿樣……”
在槐樹鄉龍臺村,一名當地婦女向記者大吐苦水,上半年豬價低迷,春節后的一場流感疫情更讓他們雪上加霜,“大豬死亡,母豬流產,一下子就損失了兩三萬元。”盡管情況不容樂觀,她堅定地表示,“肯定沒有人敢用‘瘦肉精’。”據她透露,同村的一名鄰居被判了3年,“現在還在里面。”
不僅是在孟州,在溫縣、沁陽等地的養豬戶同樣如此,面對記者提問,他們大多搖頭感嘆,“肯定沒人敢用了,肯定沒有了。”
為了把控源頭,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約束生豬養殖環節,《動物防疫法》對動物疫病的預防、通報、控制以及法律責任等方面做出了規定,要求養殖戶依法檢疫,不得出售、轉運、加工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動物,并按照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違法可以處3000元以下罰款;《畜牧法》要求養殖戶建立養殖檔案,載明畜禽品種、數量和進出場日期以及飼料和獸藥來源、使用等情況;《獸藥管理條例》則就休藥期和藥品安全使用做出規范。與此同時,國家還出臺了相應的技術標準,對養殖戶作出具體規范。
嚴管生豬經紀人
去年3月,早報記者曾深入孟州、沁陽等地采訪,調查發現,生豬經紀人在“瘦肉精”事件中扮演著“關鍵”角色,少數不法分子在利益誘惑下,采用價格手段誘導養豬戶添加“瘦肉精”,全程參與喂養出肉率高、瘦肉率高的“健美豬”。在豬肉產業鏈中,生豬經紀人利潤豐厚且幾乎沒有任何成本和風險,而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對生豬經紀人的監管幾近真空。
脫韁的野馬亟須套上約束的籠頭。
集中整治過程中,孟州畜牧局對生豬經紀人實行備案制,加強對生豬經紀人的培訓,多次召開全市生豬經紀人會議,學習法律法規。截至去年底,已有40余名生豬經紀人簽訂了承諾書,對生豬交易做出詳細規定,并要求沒有備案者一律不得參與生豬交易。
孟州畜牧局采取了“恩威并重”的宣傳手段。一方面印發大量宣傳冊,舉辦培訓班,普及知識;另一方面傳達“瘦肉精”案件的處理結果,“沒有什么比身邊的案例更有說服警示意義”,孟州市畜牧局紀檢書記湯永忠表示,案件審判后,該局**時間前往法院抄下具體案例,并有針對性傳達下去,“孟州就這么大,養豬收豬的人互相都認識,看到鄰居或者熟悉的人被判刑,他們不可能無動于衷”。
在孟州市河雍辦事處陳莊村,當地一名養殖戶表示,“以前很多養豬戶一方面不知道‘瘦肉精’有毒,另一方面在經紀人的威逼利誘下不得不添加,所以惹禍上身了,現在國家真的管,動真格了,經紀人敢推銷,我們就報警。”
監管新模式
“瘦肉精”橫行,暴露出生豬產地監管環節形同虛設,監管制度和隊伍亟須重建。
“瘦肉精”系列案審理過程中,監管者為此付出沉重代價,河南省高院提出了“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其中對食品安全負有監管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予以重點打擊,17名公職人員因失職、瀆職被處理。
在早報記者回訪孟州、溫縣、沁陽等曾經的“瘦肉精重災區”時,發現各地檢疫程序日益走向標準化、嚴格化,以孟州市為例,全新的監管模式正在實施,公布的檢疫程序中對檢疫人員到場到戶、檢疫員和負責人雙簽字等細節有了明確規定。孟州市畜牧局出具的“動物產地檢疫流程圖”詳細羅列了動物出欄過程中檢疫的9個標準步驟。
在此之前,監管部門同樣制定了相對完整的檢疫制度,但由于監管人員執法層面的缺失,導致制度流于形式,“瘦肉精”事件后,監管部門不僅制定了更加嚴格的流程,更強化了檢疫隊伍的管理,實行責任追究。
“瘦肉精”事件后,孟州市處理了包括畜牧局局長、副局長在內的7名領導干部,這給局里的工作人員帶來較大觸動,“工作不認真就可能搭上一生的前途”,孟州市畜牧局紀檢書記湯永忠表示,有了切膚之痛,工作人員的敏感性、責任心得到了*大提高。湯永忠稱盡管距離事發已有一段時間,但目前仍處于整頓改善期,“對于我們來說,一年時間其實很短,就像剛剛過去”。
畜牧局招兵買馬
“瘦肉精”事件暴露監管缺失的同時,也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基層監管單位人力和物力的不足。事發后,孟州等地加大投入,加強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建制,曾經多年申請遇阻的政策,在風口浪尖之時可謂“有求必應”。
據湯永忠介紹,“瘦肉精”事件發生后,政府對相應工作的投入不遺余力,“上上下下都重視,原本長期存在的漏洞漸漸補齊了”。孟州市畜牧局畜牧綜合執法大隊(即動物衛生監督所和畜產品質量檢測中心升格為副科級。為方便檢疫工作,政府為檢疫員配備了摩托車和電動車;建立短信平臺,便利監管單位同養殖戶和經紀人聯絡;原本緊缺的檢測設備也在短時間內到位,去年6月后,該局投入10余萬元,購置電腦、電話、網絡等基礎設施,在全市設立電子出證點,實現動物檢疫電子出證。
5月18日上午,記者走訪孟州市畜牧局時,原本三層的辦公樓上新加蓋了一層,門窗及外立面的施工接近尾聲,據了解,新增的辦公場所將用作檢測實驗室。動物衛生監督所辦公室內,工作人員正在輪番給養殖戶和經紀人撥打電話,處理檢疫報檢、病死豬肉上報的情況,“實施新的檢疫流程后,每天辦公室需要撥打60到70個電話”,孟州市畜牧局動物衛生監督所所長史慶豐告訴早報記者,監管模式調整后,檢疫員的工作量劇增,“目前對出欄的牲畜由檢疫員到場到戶現場檢疫,瘦肉精抽檢已成為常態”,全市的動物產地檢疫工作由監督所內8名具有檢疫執法資格的人員開展,“由于檢疫需求量大,檢疫員每天都奔波在各大鄉村,有的一個月都見不到一面。”
“瘦肉精”事件使行業老大雙匯遭受重創。實施生豬屠宰“頭頭檢”是雙匯在“瘦肉精”事件后推出的鐵腕措施。5月18日下午,濟源雙匯廠區后門的馬路上停放著約20輛載豬貨車,司機和貨主集聚在陰涼處邊聊天邊等待檢驗,兩名身著印有“濟源動檢”字樣制服的工作人員逐一檢查單據和生豬。
正是“瘦肉精”事件之后危機公關和對豬源不放心的考量,雙匯才不惜增加成本實施“頭頭檢”。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在肉品流通環節,有關的標準少之又少,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在生豬運輸過程中,由于相應法律法規的缺失,導致監管很難到位,注水等人為介入因素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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