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2 來源:互聯網
前 ?言
《國務院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6〕31號,簡稱《土十條》)明確要求各省(區、市)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強調珠三角地區要**完成。《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2016〕145號,簡稱《省實施方案》)和《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東莞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的通知》(東府〔2017〕54號,簡稱《市工作方案》)也明確指出我市要在2017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并報省
為了貫徹落實《土十條》、《省實施方案》和《市工作方案》相關要求,加強我市土壤污染防治,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東莞市環境保護局組織編制了《東莞市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2017-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本規劃從土壤污染源頭防治、農用地土壤分類管控、關閉搬遷地塊風險管控與治理、工業園區風險管控、重點風險源風險管控、未利用地保護和土壤污染防治能力提升等方面提出任務措施,加強土壤保護與污染治理力度,促進東莞市土壤環境持續向好。
**章 規劃總則
為切實加強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我市土壤環境質量,制定本規劃。本規劃是指導東莞市開展土壤環境保護與治理修復的戰略性、綱領性文件。
包括東莞市所轄4個街道、28個鎮和1個園區,總面積2473.9平方公里。
規劃基準年為2016年,規劃期為2017-2020年。
工作基礎:2011年,東莞市啟動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調查工作,初步查明了重點地區土壤污染狀況及其成因;2012年起,開展土壤環境質量常規監測工作;2015年,石碣農田修復、麻涌電鍍工業區場地調查與修復、洪梅工業廢物處理廠調查與修復三個項目獲得中央重
面臨形勢:東莞市作為廣東改革開放的前沿陣地,伴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重污染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農業面源污染等造成土壤污染持續累積。東莞市全市為
東莞市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2017-2020年)全文下載地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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