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3 來源:互聯網
嬰兒配方食品包括乳基嬰兒配方食品和豆基嬰兒配方食品,適用于0-6月齡嬰兒的正常營養需要。
1.乳基嬰兒配方食品:指以乳類及乳蛋白制品為主要原料,加入適量的維生素、礦物質和/或其他成分,僅用物理方法生產加工制成的液態或粉狀產品。適于正常嬰兒食用,其能量和營養成分能夠滿足,0~6月齡嬰兒的正常營養需要。
2.豆基嬰兒配方食品:指以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為主要原料,加入適量的維生素、礦物質和/或其他成分,僅用物理方法生產加工制成的液態或粉狀產品。適于正常嬰兒食用,其能量和營養成分能夠滿足0~6月齡嬰兒的正常營養需要。
中國嬰兒配方食品現行有效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為<GB 10765-201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兒配方食品>。
1.嬰幼兒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之必需營養成分
1.1.蛋白質,脂肪和碳水化合物
1.2,維生素
1.3.礦物質
1.4可選擇性物質
1.5其他成分
2.嬰幼兒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之食品污染物
3. 嬰兒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之食品真菌毒素
4. 嬰兒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之食品微生物
5. 嬰兒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之食品添加劑
根據標準< 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規定,可以用在嬰幼兒食品的食品添加劑及其限量如下:
l? 單,雙甘油脂肪酸酯(油酸、亞油酸、棕櫚酸、山崳酸、硬脂酸、月桂酸、亞麻酸),可用于:嬰幼兒配方食品,嬰幼兒輔助食品,按生產需要適量添加;
l? 槐豆膠(又名刺槐豆膠),可用于:嬰幼兒配方食品,*大使用量7.0g/kg;
l? 卡拉膠,可用于:嬰幼兒配方食品,*大使用量0.3g/L;
l? 抗壞血酸棕櫚酸酯,可用于:嬰幼兒配方食品,嬰幼兒輔助食品,*大使用量0.05g/kg;
l? 磷酸氫鈣和磷酸二氫鈉,可單獨或混合使用,*大使用量以磷酸根(PO34-)計,可用于:嬰幼兒配方食品,嬰幼兒輔助食品,*大使用量1.0g/kg;
l? 磷脂,可用于:嬰幼兒配方食品,嬰幼兒輔助食品,按生產需要適量添加;
l? 檸檬酸及其鈉鹽、鉀鹽,可用于:嬰幼兒配方食品,嬰幼兒輔助食品,按生產需要適量添加;
l? 檸檬酸脂肪酸甘油脂,可用于:嬰幼兒配方食品,按*大使用量24.0g/kg;
l? 氫氧化鈣,氫氧化鉀,乳酸,碳酸鉀,碳酸氫鉀,可用于:嬰幼兒配方食品,按生產需要適量添加;
l? 碳酸氫銨,碳酸氫鈉,可用于: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按生產需要適量添加;
l? 異構化乳糖液體,可用于:嬰幼兒配方食品,按*大使用量15.0g/kg;
l? 香蘭素、乙基香蘭素和香莢蘭豆浸膏(提取物),可用于: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大使用量分別為5mg/100mL、5mg/100mL和按照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l? 香蘭素,可用于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大使用量為7mg/100g;
l? 0至6個月嬰幼兒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品用香料。
6. 嬰兒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之食品營養強化劑
7. 嬰兒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之食品脲酶活性(針對還有大豆成分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