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9 來源:互聯網
為切實做好受災地區房屋建筑安全防范,省防汛抗旱指揮部于8月14日下發通知,決定對全省受災地區住房、學校、醫院、人員密集場所等房屋建筑開展隱患排查整治。
通知要求,各地要落實縣鄉政府屬地管理責任,明確專人負責,成立工作專班,抽調骨干力量,統籌做好災后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人員疏散工作。住建、教育、民政、公安、商務、體育、交通運輸、人力資源、文化旅游、衛生健康、應急等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規定,對本行業領域內房屋建筑的安全風險隱患進行排查整治。排查工作按照“誰主管、誰排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對排查出的危險房屋逐戶建檔立卡。
通知指出,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做好房屋安全評估工作,對災后受損房屋建筑按照危險、局部隱患(可居住)、安全等不同等級,出具評估或鑒定意見,切實做到“不漏一屋、不落一房”。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排查情況,對受損房屋建筑進行分類處理。對倒塌房屋,做好安全警示,切實防范次生災害發生;對嚴重損壞房屋,沒有加固價值、可能引發房屋倒塌事故的,要立即予以拆除;對一般損壞房屋,在確保結構安全的前提下提出修繕加固方案,組織實施修繕加固,確保使用安全。
通知強調,要采取縣鄉自查、市級復查、省級抽查的方式嚴格進行復核驗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災后受損房屋建筑逐一進行現場復核、驗收銷號,確保整治措施落實到位。要對本轄區本領域內安全隱患排查建檔情況和整治成效開展復查,確保整治到位。對未經排查的受災房屋,人員一律不得返回;經安全評估確有安全隱患的房屋,要安排專人值守,明確警戒范圍,采取斷電斷水鎖門措施,確保人員不返回、不進入、不使用。要加強受災轉移群眾服務管理,嚴防群眾擅自返回危房造成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