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9 來源:互聯網
你們知道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內容有哪些嗎?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1.場地安全性鑒定:核查場地是否為地質災害易發區,結合場地周邊環境調查情況,進行安全性鑒定,鑒定結果分為危險和基本安全兩個等級。
2.房屋基本情況調查:結合現場查勘,收集農戶基本信息和房屋信息。
3.房屋組成部分危險程度鑒定:對房屋各組成部分現狀進行現場調查、查勘和檢測,包括地基基礎、上部承重結構和圍護結構,分別鑒定其危險性,鑒定結果分為a、b、c、d四個等級。
4.房屋整體危險程度鑒定:對房屋各組成部分危險程度鑒定分級情況進行匯總,確定房屋整體危險性,鑒定結果分為A、B、C、D四個等級。
5.防災措施鑒定:檢查房屋是否采取防災措施,并對防災措施完備情況進行調查,鑒定結果分為具備防災措施、部分具備防災措施和完全不具備防災措施3個等級。
6.處理建議:對被鑒定的房屋,根據房屋整體危險程度鑒定和防災措施鑒定結果,綜合考慮安全性提升加固改造措施,提出原則性的處理建議。
7.出具鑒定報告: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報告內容應包括農戶和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組成部分危險程度鑒定情況,房屋整體危險程度鑒定和防災措施鑒定情況,并根據鑒定結果提出處理建議,附房屋簡圖和現場照片。
8.爭議處理:當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結論存在爭議時,應委托專業機構進行仲裁鑒定。
對房屋組成部分進行危險程度鑒定,應按下列等級劃分:
a級:無危險點。
b級:有危險點。
c級:局部危險。
d級:整體危險。
在房屋組成部分危險程度鑒定基礎上,對房屋整體危險程度進行鑒定,按下列等級劃分:
A級:結構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承重構件未發現危險點,房屋結構安全。
B級:結構基本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個別承重構件處于危險狀態,但不影響主體結構安全。
C級:部分承重結構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局部出現險情,構成局部危房。
D級:承重結構已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體出現險情,構成整幢危房。
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分兩階段進行,**階段為場地安全性鑒定,第二階段為房屋組成部分危險程度鑒定、房屋整體危險程度鑒定和防災措施鑒定。當既有房屋建設場地被判定為危險時,可直接鑒定為D級,提出遷址重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