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2-01 來源:互聯網
各有關單位:
為防范建筑物體空中墜落風險,加強本市房屋建筑立面工程的質量管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發布本通知,請遵照執行。
一、適用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及改擴建房屋建筑立面工程的建設、設計、方案論證、施工、監理和行政監管活動,適用本通知。
本通知所稱的建筑立面工程是指:位于建筑立面的保溫系統、面磚或石材飾面、裝飾線條、幕墻、外窗、外挑雨棚、空調室外機擱板、外挑裝飾構件及室內公共部位的墻面裝飾等,存在空中墜落風險、易造成一定程度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的分部分項工程。
二、建設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一)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對建筑立面工程的質量負有首要責任。應當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制度,督促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開展防范建筑物空中墜落風險的管理。
(二)建設單位在項目規劃和方案設計階段,應針對存在空中墜落風險的建設內容,制定專項防控措施。在施工招標時,設置相應的技術條款和評標標準,并審核其響應的情況。
(三)建設單位應組織開展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交底應包含存在空中墜落風險的建設內容。涉及到相關內容的設計變更要重新送原審查機構審圖。
(四)建設單位應委托檢測單位開展建筑立面工程有關安全和功能的檢驗,并按相關規定組織實施竣工質量驗收。
三、設計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一)設計單位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現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對設計質量負責。
在進行建筑立面設計時,應保證工程立面體系構造的安全性和耐久性,并出具完整的設計施工圖。對外墻整體構造(含節能構件、幕墻、門窗、外遮陽等)及裝飾構件與主體結構的連接節點,應提供節點詳圖。具體要求如下:
1.設計單位在進行外立面裝飾線條設計時,應充分考慮風荷載、雨雪荷載、自重荷載、活荷載等的影響,同時應對接縫、連接點處進行防水設計。
2.禁止設計使用植筋焊接的方式固定GRC裝飾線條,應采用預置埋件或后置錨固件等方式連接。
GRC構件中的預埋件應采用鍍鋅鋼板、不銹鋼板等防銹蝕材質,其中鍍鋅鋼板的厚度不得小于3mm,不銹鋼板的厚度不得小于2mm。
3.對于突出墻面寬度超過100mm的EPS裝飾線條,構造設計應設置錨栓輔助固定,并針對*不利荷載條件進行設計計算。
4.玻璃幕墻的連接件與主體結構的錨固承載力設計值應大于連接件本身的承載力設計值,與主體結構或埋板直接連接的連接件厚度應不小于6mm。當幕墻構架與主體結構采用后加錨栓時,每個連接節點錨栓不得少于2個,錨栓直徑不應小10mm。
幕墻面板的板塊及其支撐結構禁止跨越主體結構變形縫。
5.除消防排煙窗的幕墻部分外,幕墻向外開啟窗開啟角度不應大于30°,開啟距離不應大于300mm,開啟扇面積不應大于1.8㎡。
6.建筑立面不宜將玻璃等脆性材料用作外挑的遮陽部件或裝飾部件。外遮陽或裝飾構件應連接在主體結構或連接件上,不得采用結構膠或密封膠直接粘在幕墻面板上。
當幕墻外裝飾條承受較大外力時應采用機械連接。
陽臺不宜采用玻璃欄板。當確需采用玻璃欄板時,應當采取防脫落措施。
(二)在建筑立面工程設計中,應選用質量可控、性能可靠的建筑材料。具體要求如下:
1.除外墻采用內保溫的多層建筑或外墻采用裝配式工廠預制夾心板建筑外,禁止在首層以外的外墻設計選用面磚、馬賽克、濕貼石材等貼面材料。禁止在電梯廳及其他室內公共部位使用濕貼石材。使用濕貼石材時,石材厚度不得大于30mm;用于外墻時,室外高度不得大于2.0m。
2.玻璃幕墻的結構膠應采用高耐久性硅酮結構密封膠,設計使用年限不應低于25年。硅酮結構密封膠應根據不同的受力情況進行承載力*限狀態驗算。
玻璃幕墻和采光頂用鋼化玻璃應進行均質處理。熱軋鋼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應不小于3.0mm。
3.框支承玻璃幕墻橫梁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寬厚比應滿足規范要求。當橫梁跨度不大于1.2m時,鋁合金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應小于2.0mm;當橫梁跨度大于1.2mm時,其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應小于2.5mm。
框支承玻璃幕墻立柱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寬厚比應滿足規范要求。鋁型材立柱截面開口部位厚度不應小于3.0mm,閉口部位厚度不應小于2.5mm。
4.幕墻采用的石材面板厚度應經強度計算確定。磨光面板厚度,花崗巖不應小于25mm,火燒板厚度以計算厚度加3mm;砂巖厚度不小于40mm;其他石材厚度不小于35mm。髙層建筑、重要建筑及臨街建筑立面,花崗巖面板厚度不應小于30mm。
室外干掛石材幕墻用花崗巖單塊面板的面積不應大于1.5㎡,
其他石材面板不應大于1.0㎡;室內干掛花崗巖面板的面積不應大于1.5㎡,其他石材面板不應大于1.2㎡。
(三)設計單位應按相關規定開展設計交底。交底時,應將建筑物立面空中墜落風險作為交底重點,針對復雜節點構造進行現場施工配合。主體建筑設計單位應針對易發生空中墜落風險的立面工程深化設計是否符合主體結構設計要求逬行確認。
四、施工單位的貴任和義務
(一)施工單位應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對施工質量負責。
因施工原因需對設計圖紙進行修改的,施工單位應按相關規定辦理技術核定手續,且不得降低原設計標準。針對扶手欄桿、雨棚、門窗等部位的專業設計深化圖,應明確材料規格、數量、工藝要求等內容。專業設計深化圖應經建設單位、結構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審核確認。
(二)施工單位應落實建筑材料進場質量驗收責任。立面施工用面磚、石材、裝飾線條、保溫系統各部品件等應提供質量合格證、型式檢驗報告、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同時做好材料的見證取樣送檢。
(三)施工單位應針對建筑易發生空中墜落的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制定有效的技術控制措施和施工方案。施工前應實施專項交底,
并在施工中參照方案實施。方案中應明確以下專項質量要求:
1.在進行飾面層施工前,應將基層墻體上的浮漿、異物鏟除,浮塵、污潰等清理干凈,形成平整牢固的基面,保證粘貼可靠性。
2.外墻面磚施工抹灰層應多遍成活,嚴格按規范工藝標準分層抹灰,嚴禁一遍成活。每層每次抹灰厚度不應大于7mm,總厚度超過20mm時應采取加強措施。
3.外墻裝飾線條的設置應符合設計要求,表面應平整光滑,棱角整齊。外形構造應滿足排水要求,拼縫宜留設在線條的平直部位。禁止選用鋪網抹灰工藝GRC裝飾制品。EPS、XPS苯板等線條應選用施貼面進行拉毛處理的產品。
4.外墻及室內公共部位的飾面禁止使用背側無燕尾槽的飾面磚,飾面磚燕尾槽深度不應小于0.5mm,采用陶瓷磚時背紋深度不應小于0.7mm。
施貼面磚或石材時應使用配套的防水膠粘劑,其性能應符合現行標準要求。
5.建筑外窗應選用成品窗,附框與洞口墻體應進行機械連接,在磚砌體上嚴禁采用射釘固定。推拉窗必須安裝防脫落裝置。
門窗組裝機械聯接應采用不銹鋼緊固件,不得使用鋁及鋁合金抽芯鉚釘作為門窗受力聯接用緊固件。
外窗工程采用鋼附框的鋼材壁厚不應小于2.0mm,內外表面應采用熱浸鍍鋅防腐處理,鍍層平均厚度不得小于45μm,局部厚度不小于35μm,并應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
6.幕墻使用后加錨栓連接時,不宜在與化學錨栓接觸的連接件上進行焊接。確需焊接作業的,錨栓應使用機械擴底。
7.干掛石材板塊不得采用鋼銷、T形連接件和角形傾斜連接件連接。干掛石材采用背栓安裝時,應采用不銹鋼螺栓,并使用專用鉆孔設備開孔作業。干掛石材系統背栓用于室外裝飾時*小直徑不應小于8.0mm,用于室內裝飾時*小直徑不應小于4.0mm。
花崗巖以外的石材面板不應采用水平懸掛、外傾斜安裝方式。
8.連接件所采用的鋼構件表面防腐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
(四)施工單位應執行施工質量樣扳先行制度。對于易發生空中墜落的分部分項工程,應在施工前選取能代表施工工序的重點部位制作樣板。通過樣板發現施工問題或設計缺陷,進行優化并制定有效的質量保證措施。
(五)施工單位應按規定針對工程易發生空中墜落的重點部位,加強隱蔽驗收管理,并按相關規定留存驗收記錄資料。
(六)施工單位應充分考慮施工條件,確保各工序在適宜的環境條件下進行。
五、監理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一)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對建筑立面工程的施工質量實施監理。
(二)項目監理機構應當按照相關規定編制監理規劃,明確建筑物立面施工中實施監理的具體范圍和事項,并根據建筑物立面體系、材料、施工工藝等特點編制施工監理實施細則。
(三)監理單位應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加強建筑物立面材料進場驗收和易發生空中墜落部位的隱蔽工程驗收。對于工程易發生墜落的重要工序開展旁站及巡視檢查,發現存在質量問題的,應要求施工單位改正。
對于監理過程中發現建筑立面工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或事故隱患的,應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改正或不停止施工的,應報告建設行政管理部門。
六、監督管理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對建筑外立面工程的施工圖質量進行審查。本文件規定的設計內容應納入施工設計文件審查范圍。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部門應按本通知要求,加強對建筑立面空中墜落的質量監管;強化對參建單位開展防范建筑空中墜落風險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于相關單位不履行質量管理責任或存在降低質量標準等違規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置,情節嚴重的,列入不良信用名單,加大懲戒力度。
七、實施日期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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