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2-02-14 來源:互聯網
近日,甌海法院開庭審理一起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浙江森馬服飾公司將廣州森馬鞋業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告上法庭。
該案由浙江森馬服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森馬服飾”)起訴廣州森馬鞋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森馬鞋業”)及一線下門店,要求確認“森馬鞋業”及線上線下店鋪在除鞋類產品外商業活動中使用的“森馬”“森馬”“Senma”構成對“森馬服飾”的不正當競爭,賠償經濟損失400萬元及為制止侵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30萬元,并刊登公告,消除影響。
原告訴稱,森馬集團有限公司于2002年2月5日設立浙江森馬服飾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廣州森馬鞋業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7日成立。“森馬服飾”所持第1170715號“森馬”商標早于1997年3月10日申請,從森馬集團有限公司受讓所得。“森馬鞋業”所持第929407號“森馬senma”商標*早由河北一制鞋廠于1995年4月7日申請,經多次轉讓于2015年6月7日受讓取得。
廣州森馬鞋業明知該“森馬”等字樣系森馬服飾的知名字號,卻有意混淆“森馬”字號用于店招、大樓和滾動字幕以及商業活動進行宣傳,其行為已經構成不正當經營。
而被告辯稱,森馬鞋業于1995年便申請注冊了森馬英文和中文商標字樣,系對自己商標權的合理使用,且森馬字樣僅僅在制鞋領域使用,并未有越界的侵權行為。
法庭調查重點集中在“森馬鞋業”企業名稱中出現“森馬”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該公司在鞋類產品之外地方使用“森馬”“森馬”“Senma”標識是否構成侵權。“森馬鞋業”一方在法庭中著重強調其商標在第25類商標中先行注冊,不構成不正當競爭。而“森馬服飾”再三強調對方侵權。
法官表示,雙方分別在第25類商品上注冊了“衣物”與2507組“鞋”(該數字為商標注冊分類表中所代表的類別與組),隨著“森馬服飾”的發展,“森馬服飾”在第35類上注冊了“森馬”“Senma”等系列商標。而“森馬鞋業”在工廠、實體店招及線上首頁所使用的“森馬”標識,是否侵犯了“森馬服飾”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
在長達三個多小時的庭審過程中,雙方辯護律師展開一系列交鋒。本案將經合議庭合議后,擇期宣判。
*后“森馬”這個商標到底屬于森馬鞋業還是森馬服飾,目前尚不得而知,專業人士表示,森馬鞋業和森馬服飾的商標之爭直指商標布局的缺失,或許只有不斷完善商標注冊布局,才能避免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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