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為警示違法犯罪分子,提升消費者防范意識,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對近年來查辦的案件認真梳理,篩選消費侵權十大典型案例,現向社會公布。 ?
【案例一】蒲飛虛假宣傳案
?
2018年1月,執法人員在當事人的門市部檢查時發現,門市部墻上粘貼有“善康寶子午座” 艾灸凳的生產公司介紹以及產品介紹布幅廣告,廣告內容為:“華夏博力集團十佳社會責任企業”、“四川省夕陽紅送健康工程優秀企業”等榮譽證書圖片、“生物電場,使細胞興奮,增強新陳代謝功能,促進局部血液循環”等字樣。
?
經查:當事人均不能提供上述宣傳廣告內容相關證明材料,其行為違反了《四川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第十二條**款之規定,構成虛假宣傳,屬違法行為。依據《四川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第四十一條之規定。決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 30000.00 元。
?
【案例二】沈強侵害消費者權益案
?
2018年2月,平昌縣鹿鳴鎮消費者張某在邱家鎮萬興村沈強的涂料廠花費5950元購買11噸膩子粉,但商家通過缺斤少兩實際只給于9噸膩子粉。其行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六條的規定,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025元,并處罰款41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同時退還多收消費者張某貨款1025元。
?
【案例三】蘭永洲未經同意向他人群發電子信息廣告案
?
平昌縣同州街道辦事處蘭永洲自2018年3月5日起,未經用戶同意,自行編輯促銷短信廣告后以群發的方式、0.07元/條的價格通過在網上購買的易信通達網關商務短信平臺,向移動用戶發送內容為“【紅領私人定制】高端服裝私人定制‘******’紅領品牌服飾 、上海泰鴻祥真絲旗袍,采用杰尼亞、維達來、瑪佐尼等國際高端面料,運用全麻襯等精致手工工藝,專業團隊量身定制,免費預約著裝顧問上門服務,讓您在家就能享受到專屬您的個性定制服務……”的電子信息。
?
當事人發送短信息前既沒有征求用戶同意,在短信息中也沒有向接收者提供拒絕繼續接收的方式。截止檢查時止,共發送促銷短信息3850條,支付群發短信費用269.50元。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三條**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六十三條**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
【案例四】巴中市初創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未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進行審查案
?
2018年4月,執法人員依法對巴中市初創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未對網絡訂餐平臺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資質進行審查及備案,向其出具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限期整改。
?
2018年5月,執法人員再次對該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百度外賣”網絡訂餐平臺已入網餐飲商家699家均未備案、“餓了么”網絡訂餐平臺已入網餐飲商家190家未備案,抽查發現巴山飯店、文興粉館等未在餐飲服務經營活動主頁面公示《餐飲服務許可證》,也未對幺妹餐館、喜洋洋餐館、快餐王(江北店、脆皮雞飯(巴中店、熊氏老面食坊、熊氏開心花甲粉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進行審查,其中:熊氏開心花甲粉、脆皮雞飯(巴中店未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食品安全法》**百三十一條**款和《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208.63元并處罰款人民幣50000元。
?
【案例五】某投資有限公司使用未經定期檢驗的電梯案
?
2018年7月,經查實某投資有限公司作為巴中市巴州區某小區電梯使用單位,其管理并運行使用的7臺電梯未在電梯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且已超過檢驗合格有效期未經定期檢驗仍在繼續使用。
?
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四條**項的規定,依法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使用上述7臺未經定期檢驗的電梯,并處罰款30000.00元。當事人按期履行了行政處罰決定,上述7臺電梯經定期檢驗合格運行。
?
【案例六】查獲龍某涉嫌經營未經檢疫豬肉案
?
2018年11月,根據群眾舉報,執法人員查證發現龍某將家中宰殺的豬肉運到鄧某位于恩陽區某鎮農貿市場上銷售,并在其門市部內發現豬肉、豬耳朵等豬肉4700g,經查證當事人銷售的上述豬肉未經過檢疫便上市銷售。現本案已移交轄區公安機關立案偵辦。
?
【案例七】何升銷售假藥案
?
市、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聯合會同公安機關搗毀位于南江縣長赤鎮、旺蒼縣木門鎮、南江縣雙桂鄉的3個藥品儲假售假窩點,并將當事人何升抓獲。經查明,何升通過網上采購假藥4個品規共計4000余瓶,貨值金額5萬余元。
?
何升銷售假藥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百四十一條的規定,南江縣人民法院以何升銷售假藥罪,對涉案人何升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追繳銷售假藥所得6000元。
?
【案例八】龐松林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
經執法人員調查,龐松林以流動攤販方式,在南江縣的部分鄉鎮街道銷售機制米面皮,部分群眾食用后出現腹瀉、嘔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癥狀,經檢測:米面皮及患者嘔吐物均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及蠟樣芽胞桿菌。南江縣人民法院以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對龐松林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三千元。
?
【案例九】巴中尚青食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未經許可生產經營食品案
?
根據群眾舉報在巴中尚青食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現場檢查發現有涉案物品青梅酵素54瓶、 冰糖100盒、四川雪山老臘肉4袋,貨值金額8200.40元,經查證,當事人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并通過網絡銷售的行為,違反了《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百二十二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涉案物品和違法所得5464.40元,并處罰款90000.00元的行政處罰。
?
【案例十】南江縣諸葛烤魚店超范圍經營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案
?
根據群眾舉報,南江縣諸葛烤魚店兩名就餐人員出現疑似食物中毒癥狀。執法人員隨即趕往事發現場調查處理,對事發當晚就餐剩余食物及廚房、冷藏設施予以現場查封并委托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可疑食物進行取樣檢驗。
?
經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驗證實:該烤魚店用餐的5人中有2人食用素面后出現中毒癥狀,素面亞硝酸鹽含量嚴重超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百二十四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超范圍使用的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鈉780g及違法所得10.00元,并處罰款5500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該烤魚店賠償了就餐中毒人員的醫藥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