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 ?
甲企業生產的某 熟肉制品經檢驗機構 抽樣檢驗,顯示 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含量為0.04g/kg,不符合該產品所標示的企業 標準要求﹝該企業標準要求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含量<0.005g/kg﹞,但根據GB2760-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表1要求,熟肉制品的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大使用量為0.075g/kg,即涉案熟肉制品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含量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要求。
?
【分歧】
?
關于食品企業標準是否屬于食品安全標準及違反企業標準但符合國家標準如何適用法律的問題,執法人員有三種不同意見。
?
**種意見認為,甲企業在產品外包裝上標明企業生產熟肉制品執行的標準為企業標準,則必須嚴格按照該企業標準執行,該企業標準對企業具有強制性,屬于食品安全標準。涉案食品不符合企業標準,違反了《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應依照《食品安全法》**百二十四條進行處罰。
?
第二種意見認為,企業標準不具有強制性,不屬于食品安全標準。企業的行為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要求,應定性為“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依照《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進行處罰。
?
第三種意見認為,企業標準不具有強制性,不屬于食品安全標準。應定性為“標簽不符合本法規定”,依照《食品安全法》**百二十五條第二項處罰。
?
【評析】
?
對于上述意見分歧,筆者作出以下分析。
?
**,關于企業標準是否屬于食品安全標準問題。筆者認為,對企業標準進行法律上的定性,應先以法律原文作為判斷基礎,依照一定的法律解釋方法對其進行定性判斷。《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條規定,國家鼓勵食品生產企業制定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在本企業適用,并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備案。根據以上條文,企業標準應具備三個要點:一是鼓勵適用,二是對內性,三是備案而非審批。從文義解釋的角度分析,食品企業標準僅具有鼓勵適用的性質,且僅在特定范圍內適用,履行的是備案則有效的手續,無需事先得到有關行政部門的許可批準,從其應履行的程序和適用的范圍可知,有別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不具有普遍適用性及強制執行性。
?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食品安全標準是強制執行的標準。除食品安全標準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強制性標準。”從該條文的表述邏輯可知,食品安全標準的特征是強制執行性。企業標準對于該企業而言是應當遵守的標準,但并不是法律規定層面的“強制執行”的標準,法律規定層面的“強制執行”適用對象應當具有普遍性,而不是針對“某一企業”實行個別強制,因此不能將其認定為具有嚴謹規定意義的“食品安全標準”。故筆者不同意**種意見。
?
其次,涉案行為可否依照《產品質量法》實施行政處罰。《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規定了“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法律責任,筆者認為,“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所稱的“不合格”包括內在質量符合性、外觀形式符合性,而《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款中的“生產經營者對其提供的標簽內容負責”同樣包括對標簽真實性、準確性(內在質量符合性、合法性(外觀形式負責。基于特別法優于一般法的法律原則,如《食品安全法》等食品藥品領域的特別法對同一違法行為有規定,應予以優先適用。故筆者不贊同第二種意見。
?
綜上,筆者認為,涉案企業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款的規定,應定性為食品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符合**百二十五條**款第項“生產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情形,依據**百二十五條**款進行處罰。筆者贊同第三種處理意見。
百檢網專注于為第三方檢測機構以及中小微企業搭建互聯網+檢測電商服務平臺,是一個創新模式的檢驗檢測服務網站。百檢網致力于為企業提供便捷、高效的檢測服務,簡化檢測流程,提升檢測服務效率,利用互聯網+檢測電商,為客戶提供多樣化選擇,從根本上降低檢測成本提升時間效率,打破行業壁壘,打造出行業創新的檢測平臺。
百檢能給您帶來哪些改變?
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