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2 來源:互聯網
? ? 自2011年9月15日起,抗菌家電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抗菌、除菌、凈化功能抗菌材料、空氣凈化器、電冰箱、洗衣機、空調器的特殊要求》正式實施,這意味著標有抗菌功能的冰箱、空調、洗衣機、凈化器等家電只有達到相關指標,才能在包裝上標注“抗菌”、“除菌”功能。由于目前國家還沒有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對抗菌家電等制品的抗菌性能進行監(jiān)督審查,所以目前抗菌材料和抗菌家電市場存在著一些混亂現象。
? ? **是產品質量良莠不齊,所用抗菌材料的抗菌家電制品的抗菌性無嚴格的技術質量監(jiān)督,消費者從外觀上也無從區(qū)分。其次,由于抗菌家電產品的商業(yè)利益驅動,有少數*終產品制造者打出抗菌家電的旗號,實際上在所宣稱的抗菌產品中只有個別部件用抗菌材料制造,大多本應作抗菌加工的部件仍不抗菌。更有甚者,有的企業(yè)乘機混水摸魚,以抗菌名義銷售的所謂“抗菌產品”,根本就沒有使用任何抗菌件,以假冒產品欺騙消費者。
? ? 因此,抗菌家電產品的市場要加強規(guī)范要求。雖然,抗菌家電標準實施以后會允許企業(yè)有半年的緩沖期來磨合,標準制定時并沒有對標識進行強制要求,但廠家只要宣傳了自己有抗菌除菌功能就要有相應的檢測報告來證明,否則就屬于虛假宣傳。建議消費者在選購時須向廠家索要具有CNAS和CMA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報告,以此確定產品的實際使用功能,謹防受騙。